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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新特电气(301120)1月2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876.9万元

截至2026年1月21日收盘,新特电气(301120)报收于20.66元,下跌6.18%,换手率13.79%,成交量30.14万手,成交额6.31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月2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876.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6042.84万元。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董事会提名王少华、蒋剑平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拟将董事会成员由9名调整为8名。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马晟获聘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具备深交所董秘任职资格。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月2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876.9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834.06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6042.84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蒋剑平)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蒋剑平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证券监管部门处罚,且在多家机构任职情况未超出规定限制。提名人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少华)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少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在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任职,与公司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且未受过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提名人承诺声明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特电气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补选独立董事及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董事会秘书、修订公司章程及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等事项。何宝振、乐超军因任期届满申请辞职,提名王少华、蒋剑平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聘任马晟为董事会秘书。董事会成员拟由9名调整为8名,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2月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2月2日。会议审议《关于补选王少华女士、蒋剑平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其中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修订章程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中小投资者表决将单独计票。

新特电气:章程修订对照表(2026年1月)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修订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名调整为8名,其中独立董事仍为3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该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生效,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新特电气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马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马晟先生已取得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职所需专业知识和经验,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马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被立案调查。其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邮箱及联系地址。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少华)

王少华作为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其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属于持股1%以上股东或前十名自然人股东,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业务往来,且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行政处罚。王少华承诺将勤勉履职,保持独立性,并在不符合任职条件时及时辞职。

关于部分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乐超军、何宝振因任期届满申请辞职,辞职将在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少华、蒋剑平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二人均具备任职资格,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若选举通过,将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包括审计、战略、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少华现任山西财经大学副教授,蒋剑平现任大连陆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蒋剑平)

蒋剑平作为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其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属于持股1%以上股东或前十名自然人股东,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业务往来。承诺将勤勉履职,遵守监管规定,若不再符合任职条件将主动辞职。

新特电气 公司章程(2026年1月)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〇二六年一月修订,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股东大会与董事会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内容。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371,441,055元,股份总额为371,441,055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公司设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利润分配重视现金分红,具备条件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章程还规定了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及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与表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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