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1月20日收盘,*ST聆达(300125)报收于7.33元,下跌2.01%,换手率1.11%,成交量4.02万手,成交额2966.37万元。
1月2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91.96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0.07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402.03万元。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子公司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出售技改项目中替换下来的废旧设备事项。本次拟出售设备包括废旧高倍聚光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管母、箱体等,账面价值约6,650万元,预计交易金额不低于6,000万元。所得资金将用于子公司运营及补充流动资金。交易通过询价方式向具备资质的企业进行,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李克武作为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其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声明涵盖其未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咨询服务等内容,并确认其具备独立董事所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李克武承诺将勤勉履职,保持独立性,若发现不符合任职条件将及时辞职。
张敦力作为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其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声明涵盖其未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且未有被监管机构处罚或禁入等情况。其已承诺将勤勉履职,保持独立性,并接受监管。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拟提前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拟将董事会成员由9名减至7名,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提名彭骞、明星、陈志国、任广鹏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敦力、李克武、刘良志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任职资格需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任期三年。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及高级管理人员称谓并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议案。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由9名减少至7名,非独立董事由6名减至4名,独立董事保持3名;高级管理人员称谓由“总裁”“副总裁”调整为“总经理”“副总经理”,取消“首席执行官(CEO)”职务。相关制度修订尚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6年1月修订),明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规范。制度规定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要求提供反担保,强调风险控制与合规程序。明确担保决策权限,包括需股东会审批的具体情形,如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为股东或关联人提供担保等。财务部负责担保申请初审与日常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合规复核及信息披露。制度涵盖担保申请、审核、持续风险监控、信息披露及责任追究等内容。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1月修订)》,明确委员会职责包括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绩效考核制度和激励计划,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2名为独立董事,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人力资源、财务等部门提供决策支持材料,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协调。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原则,包括公平、责权利统一、长远发展和激励约束并重。薪酬标准分为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的津贴制,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制,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绩效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薪酬调整依据行业薪资水平、通胀、公司盈利及战略调整等因素。制度还规定了降薪或扣薪情形及股权激励等相关事项。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人员组成、议事规则等内容。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合格人选,审核并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董事会应尊重提名委员会的建议,不得无故搁置提名候选人。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突发事件处理制度》(2026年1月修订),旨在提高公司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减少事件对公司经营、声誉及股价的负面影响。制度明确了突发事件的定义、分类,包括治理类、经营类、政策环境类和信息类四大类,并规定了处理原则、组织体系、预警预防机制、应急处置措施、保障工作、处理评价及奖惩机制。公司设立由董事长牵头的应急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处置工作,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合规,维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正常运营。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6年1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663749987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公司设立共产党组织并开展活动。经营范围包括光伏设备制造、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池制造、人工智能应用等。章程规定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会与监事会职责、董事及高管任职资格与义务、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财务会计制度及信息披露等内容。公司可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方式,且连续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6年1月修订),明确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原则,涵盖人事、财务、经营决策、信息管理、内部审计及考核奖惩等方面。子公司需服从公司整体战略,严格执行统一会计制度,定期报送财务报表和重大事项信息。母公司通过股东会、董事会等方式行使管控权,加强对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的管理与考核。
为了规范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工作内容、沟通渠道、部门职责及从业人员要求等内容。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6年1月修订),明确公司及下属单位的对外投资行为规范。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设立或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股票债券投资、委托理财等。审批权限方面,董事会负责审批,涉及金额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或总资产50%以上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制度还规定了投资决策程序、实施管理、收回转让条件、责任监督及信息披露要求。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1月修订)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会议召开、议事程序、表决与决议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公司应在股东会召开前20日公告通知,临时会议提前15日通知。股东会审议事项包括选举董事、利润分配、增减注册资本、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需经特别决议通过,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需单独计票。公司应保证股东会合法召开,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职权范围、组成结构及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负责公司经营决策,行使包括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内部机构设置、聘任高管等职权。涉及对外投资、资产抵押、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决策权限均有明确规定。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规则还规定了会议记录、决议执行及信息披露等内容。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总经理工作细则》(2026年1月修订),明确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条件、职责权限、责任义务及管理机制。细则规定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提请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对董事会负责。细则还明确了总经理办公会的议事规则、报告事项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管理原则、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要求。委托理财资金来源限于闲置自有资金或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得影响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理财产品的发行方须为无关联关系的合法金融机构,产品须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委托理财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超50%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大会审议。使用超募资金或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额外限制和披露要求。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1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管理职责、保密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公司证券部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发行证券相关文件及向监管部门报送的文件等。制度还规定了信息的披露时限、媒体要求、内幕信息管理及与投资者、媒体的沟通机制。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董事会席位及高管称谓、提前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子公司出售废旧设备及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等事项。董事会成员拟由9人减至7人,提名彭骞、明星女等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敦力、李克武、刘良志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子公司格尔木神光拟出售旧设备,预计交易金额不低于6,000万元,账面价值约6,650万元。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2月4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地点为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会议审议《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及高级管理人员称谓并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议案》等多项非累积投票提案,以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累积投票提案。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30日,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及高级管理人员称谓并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公司注册资本由265,499,995元变更为663,749,987元;董事会成员由9名调整为7名;将‘首席执行官(CEO)’‘总裁’等称谓统一调整为‘总经理’‘副总经理’;相应修改涉及高级管理人员职权、会议记录、董事会职权等条款。
刘良志作为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其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声明涵盖其未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咨询服务等内容,并确认其具备独立董事所需的工作经验和知识。刘良志承诺将勤勉履职,保持独立性,若发现不符合任职条件将及时辞职。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