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1月16日收盘,锐捷网络(301165)报收于86.6元,上涨1.32%,换手率1.21%,成交量9.65万手,成交额8.26亿元。
1月16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226.2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158.0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3068.18万元。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按该草案修订稿实施。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等议案,并提名林鑫、林葳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将于2026年2月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及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26日。
黄昌洪、郑炜彤因工作调整辞去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将在新任董事选举产生后生效;董事会提名林鑫、林葳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明确董事会为执行管理机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监督,激励计划实施需经董事会审议并公告,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公司特定情形下可终止计划。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规定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考核期为2025至2027年,公司层面考核指标包括净资产收益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净利润增长率,个人考核结果影响归属比例。
东方财富证券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确认锐捷网络拟授予795.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总股本1.00%,激励对象433人,授予价格44.82元/股,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考核指标涵盖净资产收益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净利润增长率,分三年归属,比例分别为30%、30%、40%。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的主体资格,激励计划内容合规,激励对象共433人,不包括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计划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拟向433名激励对象授予795.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占总股本1.00%,授予价格44.82元/股,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计划有效期不超过60个月,自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分三期归属,比例分别为30%、30%、40%,归属条件包括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考核指标为净资产收益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净利润增长率。
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共433人,包括刘忠东、陈宏涛、刘弘瑜、诸益平、黄育辉(各获授9.80万股)、姚斌(3.90万股)、吝超(10.10万股),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共426人获授732.00万股,所有激励对象均未超过个人持股上限,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
公司对原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修订,激励对象人数由435人调整为433人,增加职工代表董事吝超为激励对象,部分高管获授数量下调,公司层面考核指标不变,明确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取消资格,相关职责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公司已获得福建省国资委批复,原则同意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后续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激励对象名单经内部公示无异议,因人事调整由435人调整为433人,未新增人员,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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