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1月16日收盘,艾迪药业(688488)报收于21.6元,较上周的17.68元上涨22.17%。本周,艾迪药业1月16日盘中最高价报22.11元,股价触及近一年最高点。1月12日盘中最低价报16.73元。艾迪药业当前最新总市值90.89亿元,在生物制品板块市值排名34/51,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2211/5183。
艾迪药业(688488)因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涨幅达到15%于2026年1月14日登上沪深交易所龙虎榜,为近5个交易日内首次上榜。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王广蓉、俞克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以及公司、王广蓉、非独立董事刘艳因信息披露违规,均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艾迪药业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并逐项通过2026年度发行方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500.00万元,拟用于收购南大药业22.2324%股权及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同时审议通过发行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等议案,并决定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公司拟以13,005.9540万元收购控股子公司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少数股东华泰国信、道兴创投及姚繁狄合计持有的22.2324%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由51.1256%增至73.3580%。交易价格参考收益法评估结果,南大药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58,500.00万元。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尚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公司披露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经核查,公司最近五年未受行政处罚,期间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1次、关注函2次,上交所口头警示2次,涉及募集资金使用审议空窗期、信息披露不准确等问题。公司已提交整改报告并采取相应整改措施。
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可采用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在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情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发布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披露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基本每股收益下降,并提出加强募集资金监管、提升盈利能力等应对措施,相关主体已作出承诺。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南大药业主营尿激酶制剂和低分子量肝素钠原料药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项目有助于增强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力,提升协同效应,保障创新药研发与商业化所需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显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13,000.00万元用于收购南大药业22.2324%股权,5,5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收购有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与协同效应,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76,407.30万元,累计投入64,276.06万元,期末活期存款余额9,815.46万元,现金管理余额8,000.00万元。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料药项目已结项并投产,实现效益92.1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规范,使用情况与信息披露一致。
公司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原计划向傅和亮发行不超过14,534,883股,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因拟开展2026年度简易程序发行,结合实际情况决定终止前次定增,该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审计委员会出具书面审核意见,认为公司符合科创板以简易程序发行股票条件,发行方案合法合规,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战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真实,本次发行尚需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
公司已披露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发行尚需经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告提示披露不代表监管部门对发行事项的实质性判断或批准。
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指出,本次发行有助于夯实对南大药业的控制权,提升核心竞争力,满足研发与商业化流动资金需求,发行方案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交易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
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显示,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先行自筹投入,后续按规定置换,本次发行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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