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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元创股份(001325)1月1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25.35万元

截至2026年1月13日收盘,元创股份(001325)报收于50.57元,上涨0.52%,换手率13.83%,成交量2.71万手,成交额1.37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月1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25.3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611.02万元。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元创科技于1月12日召开董事会,聘任董玲玲为内审部负责人,林红霞为证券事务代表。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月1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25.3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611.02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185.67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因工作调整,周伊梅女士不再担任内审部负责人,聘任董玲玲女士为新任内审部负责人;聘任林红霞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上述人员任期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变更公司内审部负责人、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董事会,同意聘任董玲玲女士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接替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该职务的周伊梅女士。同时,聘任林红霞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董玲玲女士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林红霞女士现任董事会秘书助理,均具备相关任职资格,未持有公司股份,且与公司主要股东及高管无关联关系,未受过监管机构处罚。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加强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定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以上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制度涵盖规范运作、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内部审计监督、信息管理等方面,明确子公司在重大事项决策、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方面的管理要求,并规定子公司应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制度,接受公司审计监督,及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管理机构、决策流程、投资收回与转让、信息披露等内容。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规范股权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升投资效益。对外投资包括新设企业、追加投资、股权收购等,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不适用本制度。决策权限分为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长三级,重大投资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明确在股东会选举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规定了累积投票的适用情形、票数计算方法、投票方式及董事当选原则等内容。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开进行,职工代表董事不适用本细则。当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达30%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明确禁止通过垫付费用、拆借资金、代偿债务等方式进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设立防范资金占用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负责日常监督管理。董事会和相关责任人需严格监控资金流向,防止资金被占用。对于违规行为,公司将追究责任,占用资金原则上应以现金清偿,确需以非现金资产抵债的,须经评估、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户集中管理,公司须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需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严禁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保荐机构需进行现场调查并出具核查报告。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定义、关联人范围及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决策权限。制度强调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价格不得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或法人发生达到一定金额的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审议或提交股东会审议。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需经董事会特别决议并通过股东会审议。制度还规定了日常关联交易的披露和审议方式。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和保密制度

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和保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范围,规定内幕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登记备案、保密责任及违规追责机制。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证券部组织实施,重大事项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否则将被追责。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加强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制度明确了重大信息的范围,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风险及变更事项等,规定了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等。报告人需在知悉重大信息后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在24小时内提交书面文件。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判断是否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和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对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内审部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定期向委员会报告工作。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选举、辞职、免职程序及职责。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或其关联方任职,且最多在三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可对重大关联交易、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有权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征集投票权,独立聘请外部机构。独立董事须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在年报中提交述职报告。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和履职条件。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制度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程序、日常管理和信息披露要求,强调对被担保人资信审查、风险控制及反担保要求。为关联方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对象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对控股子公司及合营、联营企业的担保额度预计和调剂作出具体规定。

董事会议事规则

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职权、组成、会议召集与召开、表决程序、决议形成、会议记录及公告等内容。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职权。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可根据股东、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有特别表决要求。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公允。制度明确了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的认定标准。对于发生重大差错的情况,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包括通报批评、警告、调离岗位、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形式。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对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主要责任。该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定制定,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及责任主体。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完整性,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的组织与协调。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需配合信息披露工作,严禁内幕交易和选择性披露。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工作对象、主要职责及工作内容,规定了信息披露、股东会、网站、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路演、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电话咨询、互动平台等具体活动的开展要求。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部负责日常事务。制度还强调了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

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了总经理的职责、任免条件、职权范围、责任义务及工作机构等内容。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细则规定了总经理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等职权,并明确了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报告制度及奖惩机制。同时规定了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禁止情形,以及辞职、解聘程序和离职审计要求。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对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形成的决议及意见应向董事会汇报,并对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事项进行专业、合规的审议。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等职责。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任。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聘任董事会秘书,并在聘任后及时公告并提交相关资料。董事会秘书出现违规或无法履职等情况时,公司将按规定解聘。细则还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法律责任等内容。

股东会议事规则

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及决议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特殊情况下可由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会议提案需符合规定,通知须提前公告。会议表决遵循相关规定,涉及关联关系的应回避。公司需聘请律师对会议出具法律意见。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明确了相关人员股份的登记申报、锁定、买卖限制、信息披露及责任处罚等内容。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规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离任时的信息申报要求,股份锁定安排,禁止交易的窗口期,以及每年股份转让的比例限制等。同时明确违规买卖股票的收益收回机制和信息披露义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并审核候选人,提出任免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会议不定期召开,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提名委员会应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意见,相关决议向董事会汇报。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不定期召开,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公司证券部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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