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1月13日收盘,海星股份(603115)报收于20.9元,下跌1.14%,换手率1.61%,成交量3.9万手,成交额8261.36万元。
1月1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80.04万元,占总成交额7.02%;游资资金净流出18.58万元,占总成交额0.23%;散户资金净流入598.62万元,占总成交额7.25%。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均已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并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就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1月12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三项议案,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且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会议召集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2025年6月10日至12月10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共有25名核查对象在此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公司核查后认为,上述人员在交易时未知悉激励计划内幕信息,交易行为基于公开信息和独立判断,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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