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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旷达科技(002516)1月7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238.04万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6-01-08 01: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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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6年1月7日收盘,旷达科技(002516)报收于6.79元,上涨1.65%,换手率1.93%,成交量28.19万手,成交额1.91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月7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238.04万元,散户资金呈净流出态势。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持股5%以上股东沈介良所持公司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累计解押18,290万股。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旷达科技拟变更公司住所至湖南省株洲市,并启动董事会提前换届程序。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将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住所变更、章程修订及董事会换届等议案。

交易信息汇总

1月7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238.04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771.2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2009.28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发布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沈介良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合计18,29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66.7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44%。解除日期均为2026年1月5日,涉及质权人为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截至公告披露日,沈介良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为0,持股比例合计22.21%。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变更公司住所至湖南省株洲市,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制度;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娟、龚旭东、刘芳芳,独立董事候选人吴煜东、殷敬伟、黄新宇;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更名为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并修订实施细则;决定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上述部分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19日。会议审议事项包括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公司章程》附件制度、第六届董事会提前换届及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等议案。其中,部分议案需特别决议通过,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中小投资者表决将单独计票。

旷达科技于2026年1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公司住所至湖南省株洲市,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制度。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公司住所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称谓调整、董事会人数由9人减至7人、董事长职权扩大、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权限明确、会议通知方式增加电子通信方式、表决方式改为书面记名投票等。同时修订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及重大经营投资决策程序。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株洲启创一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黄新宇为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重大业务往来,未受过监管机构处罚,且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任职未超六年。

黄新宇作为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由株洲启创一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声明其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并承诺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保持独立性。声明涵盖任职资格、独立性、合规性等内容。

殷敬伟作为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属于持股1%以上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且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无相关利益关联情形。同时承诺将勤勉履职,遵守监管规定。

吴煜东作为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属于持股1%以上股东或前十名自然人股东,亦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且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无相关利益关联情形。同时,其承诺将勤勉履职,遵守监管规定。

株洲启创一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吴煜东为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提名人确认与被提名人无利害关系,被提名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在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任职,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且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株洲启创一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殷敬伟为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提名人确认与被提名人无利害关系,被提名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获取利益,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提名人承诺声明真实、准确、完整。

旷达科技因控股股东变更,拟提前换届董事会。第六届董事会提议提前选举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刘娟、龚旭东、刘芳芳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吴煜东、殷敬伟、黄新宇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选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任职资格需深交所审核。现任董事吴凯、陈乐乐、吴双全、朱雪峰届满后离任董事职务,刘榕、王兵、匡鹤不再担任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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