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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新发布《关于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6-01-07 00: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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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6年1月6日收盘,思泉新材(301489)报收于198.73元,下跌2.86%,换手率8.11%,成交量3.86万手,成交额7.7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月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164.6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4669.65万元。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前次募投项目“高性能导热散热产品建设项目(一期)”和“新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至2026年10月18日,募集资金投入进度分别为94.10%和66.47%。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子公司可铭精密和泛硕电子已完成环评批复、排污登记及竣工环保验收,相关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月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164.63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2494.97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4669.65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磁性材料、纳米防护材料毛利率波动较大,2024年增收不增利,子公司存在劳务派遣超限、海关申报不符、环评未完成等问题。公司解释毛利率波动原因,说明个别子公司亏损及费用增长导致净利润下滑,并披露海关稽查事项进展、新增子公司情况及财务性投资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就前次募投项目“高性能导热散热产品建设项目(一期)”和“新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至2026年10月18日的原因及合理性作出说明。截至2025年9月30日,两个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比例分别为94.10%和66.47%,主体厂房已建成并投入使用,部分设备已投产。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动态调整设备引入节奏,并因研发方向优化及定制设备周期较长而延期。对外出租少量闲置厂房,占比6.94%,不影响项目建设。项目不存在实施障碍,预计可实现预期收益。

关于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就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进行回复,涉及热管理材料、磁性材料及纳米防护材料毛利率波动原因,2024年增收不增利情况,子公司劳务派遣整改、海关稽查事项进展、新增子公司情况、环保合规问题及财务性投资认定等内容。公司已对相关问题作出详细说明并补充披露风险。

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公司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完成回复,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补充与更新。相关文件已于2025年11月20日披露。本次发行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最终能否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涉及海关稽查、子公司环评手续办理进展及整改措施。发行人人工合成石墨制品已变更税则号列申报,出口业务未受影响,新增处罚风险较小。子公司可铭精密和泛硕电子已完成环评批复、排污登记及竣工环保验收。发行人律师认为相关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不构成本次发行障碍。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之上市保荐书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46,591.39万元,用于越南散热产品项目、液冷散热研发中心、信息化系统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已获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尚需深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保荐机构为长城证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之发行保荐书
长城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对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出具发行保荐书。公司主营业务为热管理材料、磁性材料、纳米防护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领域,并逐步拓展至新能源汽车、服务器、储能等领域。本次发行已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募集资金将用于越南散热产品项目、液冷散热研发中心、信息化系统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发行条件,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同意推荐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思泉新材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6,591.39万元,用于越南散热产品项目、液冷散热研发中心、信息化系统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证监会注册。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越南思泉,实施地点位于越南北宁省。募集资金投资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旨在完善海外产能布局,提升研发能力与信息化水平。

关于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思泉新材就海关稽查事项、子公司环评手续及前次募投项目延期等问题作出回复。公司人工合成石墨制品已变更税则号列申报,未影响出口业务,新增处罚风险较小。子公司可铭精密和泛硕电子已完成环评批复、排污登记及自主验收。前次募投项目因客户需求匹配及设备采购周期原因延期,募集资金使用进展符合调整后计划,部分厂房出租以提高资产利用率,不影响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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