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恒达新材(301469)01月05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龙游联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符合证监会要求吗?上市公司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龙游联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控股股东吗?
恒达新材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龙游联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份减持计划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龙游联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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