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1月5日收盘,豪鹏科技(001283)报收于71.8元,上涨2.57%,换手率4.56%,成交量3.64万手,成交额2.59亿元。
1月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148.0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716.1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431.94万元。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分别于2022年8月通过公开发行股份募集94,336.16万元,2023年12月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108,056.15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2022年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完成专户注销;2023年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01,628.05万元,专户余额72,464,387.50元,主要用于支付项目尾款等。募投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实际使用情况与信息披露一致。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公司符合发行条件,发行方案、预案及相关报告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真实合规,无挪用或变更用途情形。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分析及填补措施合法合规,相关主体已作出承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00万元,用于储能电池和钢壳叠片锂电池产能扩建。公告分析了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并提出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填补回报措施作出相关承诺。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相关预案已于2026年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本次发行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后方可实施。公告提示上述披露事项不代表监管部门的实质性判断或批准,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豪鹏科技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80,000.00万元,用于储能电池建设项目和钢壳叠片锂电池建设项目。储能项目总投资44,728.5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40,000.00万元,达产后形成年产约3GWh储能电芯产能。钢壳项目总投资41,840.17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40,000.00万元,达产后形成年产约3,200万只钢壳叠片电池产能。两个项目实施主体均为广东省豪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备案已完成,环评等手续正在办理。
豪鹏科技拟于2026年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储能电池建设项目和钢壳叠片锂电池建设项目。项目实施有助于提升公司在储能和AI端侧消费电子领域的产能与技术优势,增强核心竞争力。本次发行定价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公司已制定措施应对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并获相关主体承诺。
豪鹏科技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00万元,用于储能电池建设项目和钢壳叠片锂电池建设项目。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提升公司在储能和AI端侧设备电池领域的产能和技术水平。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相关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等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998.29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亿元,拟用于储能电池建设项目和钢壳叠片锂电池建设项目。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等议案,并决定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时间为当日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上午9:15至下午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15日。会议审议包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共9项,涉及发行方案、预案、募集资金使用、股东回报规划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等内容。所有议案均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其中1至9号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登记时间截止至2026年1月16日17:00。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22年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94,336.16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专户注销。2023年可转债募集资金108,056.15万元,累计使用101,628.05万元,剩余资金7,246.44万元存放于专户,用于支付项目尾款等。募投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曾用于现金管理,截至期末余额为0。募集资金使用与信息披露一致。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明确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发展目标及股东回报需求,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下,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分红比例将结合公司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规定程序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并听取中小股东意见。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结果显示: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该公告旨在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利益,因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而发布。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承诺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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