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31日收盘,鼎龙科技(603004)报收于23.47元,上涨0.64%,换手率3.21%,成交量1.89万手,成交额4410.84万元。
12月3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3万元,占总成交额0.03%;游资资金净流入7.78万元,占总成交额0.18%;散户资金净流出9.08万元,占总成交额0.21%。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与宁夏瑞鼎科技发生不超过4,0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不超过10亿元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亿元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3.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7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委托理财的议案,上述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开展不超过3亿元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时决定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应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12日,股东可现场参会或通过授权委托方式表决。会议登记时间截至2025年1月14日。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高,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拟在2026年年度内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的额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资金来源为银行授信额度及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公司已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内控流程,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投机交易。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额度内组织实施。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高,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等,主要币种为美元、欧元等。申请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在2026年度内可循环使用。资金来源为银行授信及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公司已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文件。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投机操作。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关联人宁夏瑞鼎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总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主要为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产品)。该事项已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定价遵循公平、公允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对关联方的重大依赖。保荐机构对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已获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已制定相关风险控制措施,确保资金安全。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3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现金管理产品,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已获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国投证券对该事项无异议。公司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到期资金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发布公告,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购买的杭州银行科技支行结构性存款已到期赎回,赎回本金2,000.00万元,获得收益19.55万元,资金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累计余额为3.13亿元,最近12个月单日最高余额及使用期限均未超出股东会授权范围。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在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鼎利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截至公告日,公司已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4,400万元,无逾期担保。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为77.26%,超过70%,存在较高风险。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在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等业务。同时,公司计划为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鼎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最高1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截至2025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7.26%。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宁夏瑞鼎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总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原材料(产品)。该事项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实际发生交易金额为3,647.22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11.40%。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定价遵循公平、自愿、等价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损害股东利益。保荐机构对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鼎龙科技拟使用不超过3.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现金管理产品,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资金可循环使用,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和正常经营。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国投证券对此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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