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31日收盘,金枫酒业(600616)报收于5.36元,下跌0.37%,换手率1.37%,成交量9.14万手,成交额4885.96万元。
12月3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2.03万元,占总成交额0.86%;游资资金净流出189.04万元,占总成交额3.87%;散户资金净流入231.06万元,占总成交额4.73%。
金枫酒业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一是与关联方上海海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开展成品酒物流运输业务,预计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950万元;二是制定《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三是修订《内部审计制度》。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认为交易定价公允,程序合规。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招投标结果,拟与上海海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物流运输业务,交易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总金额不超过2,950万元。其中,与全资子公司无锡振太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700万元,与石库门公司不超过2,250万元。海博供应链为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控股股东下属企业同类关联交易累计1,092.81万元。本次关联交易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财务资助行为。制度明确财务资助需签署协议,约定金额、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禁止向关联法人及自然人提供资助。对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需经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单笔资助超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10%或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原则上应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资助。制度还规定了审批流程、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要求。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明确适用范围为公司及子公司。该制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准则,设立审计风控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风控部履行审计职责,包括财务收支、预算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重大项目、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审计监督,并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参与相关会议、提出整改建议。制度还规定了审计程序、审计报告的编制与反馈、整改落实及后续审计等内容,强调审计成果的应用和审计档案管理。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专门会议,就公司与上海海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开展成品酒物流运输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审核意见。本次关联交易通过招标方式进行,定价公平、公正、公开,价格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在关联方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两名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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