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31日收盘,建科院(300675)报收于15.62元,上涨1.49%,换手率1.95%,成交量2.86万手,成交额4428.55万元。
12月3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88.93万元,占总成交额2.01%;游资资金净流入34.56万元,占总成交额0.78%;散户资金净流入54.38万元,占总成交额1.23%。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制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上述议案均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同时决定召开该次股东会,会议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9日。公司还向董事会汇报了2025年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报告。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审议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制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三项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9日,现场会议时间为当日15:00,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09:15至15:00。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股东需在规定时间完成登记。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新制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上述三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修订内容主要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国资监管规定及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申报发行要求,涉及信息披露范围、募集资金管理、董事及高管考核与薪酬机制等方面。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明确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机制。考核对象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结果与薪酬挂钩。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10万元,不参与绩效考核。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构成,绩效年薪根据考核等级确定,考核不合格者绩效年薪为零。办法还规定了考核程序、薪酬递延支付、特殊情况处理等内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通过发行股票或债券等方式募集的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及监督管理。募集资金应专户存储,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高风险投资。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度实施,财务部门负责日常管理,证券法规部门负责信息披露。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子公司时,子公司须遵守本制度。公司需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司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规范,涵盖定期报告、临时报告、重大事件披露等内容。办法规定了信息披露的范围、标准、流程及责任部门,强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确认意见,并对财务报告负责。同时明确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信息披露义务及保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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