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31日收盘,昆药集团(600422)报收于12.56元,上涨0.48%,换手率0.4%,成交量3.0万手,成交额3758.72万元。
12月3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95.54万元,占总成交额7.86%;游资资金净流出92.86万元,占总成交额2.47%;散户资金净流出202.68万元,占总成交额5.39%。
昆药集团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十一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构成,成员由9人扩至15人;核销应收账款坏账1,527.75万元,已全额计提准备,不影响当期利润;修订《总裁工作细则》《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担保管理制度》《负债管理制度》《现金理财管理制度》等多项内部管理制度。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明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定义、登记备案要求、保密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涵盖重大投资、资产变动、重大诉讼、股权结构变化等内幕信息的管理。要求董事会秘书负责知情人档案登记与报送,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内幕信息知情人需签署确认,严禁内幕交易、泄露或建议他人交易。公司对违规行为将追责并上报监管机构。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明确董事会可将部分职权授予董事长、总裁等授权对象,但法定职权和需股东会决定事项不可授权。制度规定了授权原则、范围、程序、管理和责任等内容,强调审慎授权、权责对等、风险可控、有效监控及决策质量与效率统一。授权事项须按要求执行并定期报告,出现重大越权或经营风险等情况时,董事会可调整或收回授权。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在符合特定条件下可对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进行暂缓或豁免披露。制度规定了适用范围、条件、内部审核程序及登记备案要求,并强调不得滥用该机制规避信息披露义务。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在原因消除、难以保密或已泄露时应及时披露。公司需在定期报告披露后十日内向监管机构报送相关登记材料,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责任。制度要求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应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需及时披露。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信息披露需通过指定媒体进行,且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明确总裁为公司经营管理第一责任人,主持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细则规定总裁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总裁行使包括组织实施年度经营计划、拟订内部机构设置、提请聘任或解聘高管等职权,并可在授权范围内决定日常经营事项及一定金额内的资产交易、投资、研发项目等。重大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总裁办公会为日常决策机制,负责落实董事会决议和研究重大经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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