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31日收盘,嘉泽新能(601619)报收于4.44元,下跌2.42%,换手率2.65%,成交量64.43万手,成交额2.86亿元。
12月3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050.2万元,占总成交额3.67%;游资资金净流入1020.94万元,占总成交额3.57%;散户资金净流入29.26万元,占总成交额0.1%。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投资建设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30万吨绿氢醇航油化工联产项目的议案。会议由董事长陈波主持,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945%,表决结果为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679%,议案获得通过。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投资建设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30万吨绿氢醇航油化工联产项目的议案》。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12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945%。表决结果显示,议案获得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679%。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嘉泽新能为下属7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金额4,184.72万元,其中对重庆巴晔、武汉丰博泽、襄阳星晨、瑞安市徽瑞新能源分别提供760.45万元、1,348.36万元、1,135.71万元、553.34万元担保,对张家港贝硕、张家港欧恒、淮安市鼎典新能源分别提供123.57万元、123.57万元、141.22万元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用于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降低融资成本。本次担保在已授权额度内,无需另行审议。截至2025年12月末,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346,936.97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7.70%,无逾期担保。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三届四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2.2亿元且不超过4.4亿元,回购价格不高于6.63元/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时审议通过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及‘嘉泽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2.2亿元且不超过4.4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6.63元/股,回购期限为股东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来3个月至6个月内暂无减持计划。相关股东GLP Renewable Energy Investment I Limited和宁夏比泰投资合伙企业存在减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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