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31日收盘,金洲管道(002443)报收于8.16元,下跌0.49%,换手率1.92%,成交量9.96万手,成交额8154.1万元。
资金流向
12月3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300.32万元,占总成交额15.95%;游资资金净流入553.4万元,占总成交额6.79%;散户资金净流入746.92万元,占总成交额9.16%。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doc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定义、关联人范围、审议程序及决策权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需签订书面协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价格应参照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及股东应回避表决。对于重大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及时披露。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马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马锐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助理,符合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其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次选举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市值管理制度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旨在通过合规信息披露、资本运作、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式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实现股东财富增长。制度明确了董事会、董事会办公室等机构在市值管理中的职责,提出聚焦主业、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主要管理方式,并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应对股价异常波动。
授权管理制度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授权管理制度,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及总经理在交易、关联交易、风险投资、对外担保、对内投资、借贷、对外赞助与捐赠等方面的决策权限。制度规定了各类交易的审批层级,强调授权应明确具体,禁止概括授权,并要求重大事项由董事会集体决策。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制度实施,董事、高管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事,越权造成损失将追责。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制定考核标准并实施考核,制定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2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关于董事任免、高管聘任、薪酬方案、股权激励等事项的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披露理由。委员会可召开定期或临时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遵守保密义务。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治理和发展战略的了解。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工作对象、主要职责及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信息披露、股东会、网站、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路演、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电话咨询、互动平台等渠道的管理与实施。公司通过多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确保信息沟通的及时性与有效性,并强调在活动中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及责任主体,涵盖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重大事项的披露要求。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的组织与协调,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制度还规定了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信息披露义务及违规责任。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规定,明确了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的情形,并规定了内部审批流程、登记存档要求及事后监管措施。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该项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需满足未泄露、知情人承诺保密、股价无异常波动等条件,并在特定情形下及时补充披露。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等为信息报告义务人,要求在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时,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资产减值、股东权益变动、管理层变动等事项。报告人须在24小时内提交书面文件,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秘书负责判断是否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制度还规定了信息保密责任及未及时报告的追责机制。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公司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禁止单纯投机。交易须与经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且不超过实际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总额。制度规定了审批权限、信息披露要求及内部操作流程,涉及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情形。财务部、内审部等部门分工明确,内审部负责全程监督。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视同公司自身行为,适用同一制度。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明确公司仅限于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产品的套期保值业务,禁止期货投机和套利交易。制度规定了套期保值的种类包括订单保值和备库保值,明确了业务流程、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信息披露及档案管理等内容。公司设立期货业务领导小组、监管小组和办公室,分别负责决策、监督和执行。涉及重大资金使用的套期保值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明确禁止通过垫付费用、拆借资金、代偿债务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使用。制度规定了资金占用的定义,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占用,并要求关联交易须按规定审批。公司设立防范资金占用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负责监督和管理。对于违规占用资金的行为,要求以现金清偿为主,严格限制非现金资产抵债,并需经评估、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及股东大会批准。相关责任人若协助或纵容资金占用,将被追责。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明确风险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等,不适用于固定收益类或保本投资等特定情形。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从事风险投资应遵守法律法规,使用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风险投资需经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长为风险投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内审部等分别负责项目调研、资金管理和审计监督。公司应以自身名义开设账户进行证券投资,禁止使用他人账户或出借资金。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通过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的交流行为。制度明确要求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遵循诚信、公平原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进行选择性披露或发布虚假、夸大、误导性内容。公司需充分提示事项的不确定性与风险,避免迎合市场热点或配合违法违规交易。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发布的审核工作,所有信息须经审核后方可发布。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与监督。募集资金需存放于专户,不得用于证券投资或质押等变相改变用途的行为。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须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应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明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范围,规定内幕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责任,要求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相关档案。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公司将追究责任。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公允。制度明确了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的认定标准。对于发生重大差错的情况,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包括通报批评、警告、调离岗位、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形式,并将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相关责任认定和处罚决议,并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明确审计委员会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中的职责,包括协调审计时间、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审计实施、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提议聘任或改聘审计机构等。规程要求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协商审计时间,督促审计进度,审阅财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确保审计报告按时提交。审计委员会还需提交监督情况报告及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并遵守保密规定。本规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职责、议事规则等内容。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等需经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涉及关联交易、承诺变更、公司被收购等事项也须经该会议讨论并获多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会议应制作记录并保存至少十年,公司需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决策制度,明确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制度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程序、日常管理和信息披露要求,强调对被担保人资信状况的审查,要求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时必须取得反担保。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关联董事或股东应回避表决。达到一定标准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该细则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决策程序及议事规则等内容。审计委员会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对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财务负责人聘任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提交董事会。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向董事会负责。
内部审计制度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明确了内部审计的范围、职责和权限。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旨在加强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保障资产安全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内审部独立运作,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定期开展审计并提交报告,重点审查财务信息、重大投资、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并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估。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情形的处理方式。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后生效,特殊情况需继续履职至新任就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按劳动合同规定执行。离职人员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移交,涉及重大事项的可启动离任审计。离职后两年内仍需履行忠实义务,保密义务长期有效。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违反规定造成公司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了适用范围、股份买卖申报程序、可转让数量计算规则、禁止买卖情形、信息披露要求及违规责任等内容。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涵盖股份登记、限售管理、转让限制、窗口期禁止交易等方面,并规定了相关人员在买卖股票前后需履行的申报和披露义务。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职责、任免程序及法律责任等内容。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等,须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聘任董事会秘书,并在解聘时说明原因。董事会秘书出现违规或无法履职情形时,公司将按规定解聘。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了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1名为独立董事,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委员会有权要求高级管理人员提供信息和支持,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独立性要求、提名与选举程序、职责权限及工作保障等内容。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占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以上,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对关联交易、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并可行使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包括知情权、工作时间和费用支持。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
总经理工作细则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了总经理的职责、任免条件、职权范围、责任义务及办公会议制度等内容。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细则规定了总经理主持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定管理制度等职权,并明确了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禁止情形。同时规定了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召开程序、报告制度、解聘情形及奖惩机制。
关于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就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12月31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并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李云南、杨林峰、薛俊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张莉、初宜红、吴海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及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87人,代表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257%。李云南、杨林峰、薛俊当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张莉、初宜红、吴海当选独立董事。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时间为当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上午9:15至下午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15日。会议审议《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及其子议案,包括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六项制度。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中小投资者表决将单独计票。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云南为董事长,杨林峰为副董事长。聘任杨林峰为公司总经理,杨伟芳、柴华良、薛俊、朱利新、牛璟为副总经理,柴华良兼任财务总监,薛俊兼任董事会秘书,谈益琴为内部审计负责人,叶莉为证券事务代表。会议还审议通过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多项公司治理制度的修订、制定和废止事项,并决定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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