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31日收盘,中水渔业(000798)报收于10.58元,下跌0.56%,换手率4.93%,成交量18.05万手,成交额1.9亿元。
12月3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874.76万元,占总成交额9.86%;游资资金净流出923.49万元,占总成交额4.86%;散户资金净流入2798.25万元,占总成交额14.72%。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调整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十五五”发展规划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公司设立工会办公室的议案》及《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上述议案涉及独立董事提名、发展规划制定、内部制度修订、机构设置及股东会召开安排。部分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叶少华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333名,代表股份193,718,2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489%。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参会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张敏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重大业务往来,未受过监管机构处罚,且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
张敏作为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未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关联企业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属于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同时,其担任独立董事未违反公务员法、党纪规定及其他监管规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行政处罚,承诺将勤勉履职并遵守相关监管要求。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张敏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调整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原独立董事曾岳祥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职务,在新任独立董事选举产生前将继续履职。张敏先生现任上海海洋大学教授,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其任职需经深交所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张天舒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三名独立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研究合规管理重大事项、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等。委员会需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对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提交董事会。相关决策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股权管理等工作。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法律等专业知识,取得交易所培训合格证书,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完成聘任,聘任过程需报交易所备案。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辞职需及时报告并公告,空缺期间由董事长代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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