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31日收盘,福莱新材(605488)报收于34.35元,下跌1.15%,换手率3.09%,成交量8.55万手,成交额2.95亿元。
12月3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429.05万元,占总成交额8.24%;游资资金净流出818.91万元,占总成交额2.78%;散户资金净流入3247.96万元,占总成交额11.02%。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实施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若在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完成,将合计回购注销1,808,506股,股份总数由282,007,606股减少至280,199,100股,注册资本相应减少1,808,506元。最终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为准。本次为补充公告,原公告内容其他部分不变。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不超过26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开展3亿元票据池业务、新增担保额度、开展不超过2.1亿元外汇衍生品交易、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ESG委员会,并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12日,登记时间为2026年1月13日。会议审议包括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开展票据池业务、新增担保额度、外汇衍生品交易、闲置资金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等七项议案。其中议案3和议案7为特别决议议案。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赎回通过中信银行购买的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A16531期理财产品,赎回金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实际收益90,608.22元。该笔资金为闲置募集资金,产品期限53天,起息日为2025年11月7日。公司此前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回购注销2021年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股票,合计1,808,506股,公司股份总数由282,007,606股减少至280,199,100股,注册资本由282,007,606元减少至280,199,100元。同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的名称、成员、职责等内容。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办理变更登记备案。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资金来源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净额为415,894,933.12元。公司已制定风险控制措施,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和资金安全。最近12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单日投入金额为7,000万元。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拟在未来一年内开展合计金额不超过2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交易对方为具有资质的金融机构。该事项已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组织实施。公司已制定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明确操作流程和风险控制措施,确保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为子公司开具票据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不构成关联担保。截至2025年12月2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104,23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3.15%。本次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2026年度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票据池业务。公司可在额度内为子公司开具票据提供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票据池业务旨在统一管理应收票据,减少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使用效率。业务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修订相关议事规则。更名后委员会在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可持续发展管理职责,旨在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公司战略规划与决策过程。委员会成员数量、任期不变,公司其他制度中相关表述同步调整。相关内容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投资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已制定相关风控措施,确保资金安全,不会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在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旨在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不进行投机性交易。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2,100万元人民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1,000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已制定内部控制制度,明确操作流程和风险管控措施,确保交易与实际经营相匹配。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明确其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及议事规则。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及ESG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指导和监督ESG管理工作。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证券事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设战略与ESG工作组推进相关工作。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2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0,199,100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制造与销售、塑料制品、化工产品销售等。章程规定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会构成与职责、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与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合并分立减资解散清算程序等内容。公司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此事项无异议。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业务发展。授信业务包括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应收账款保理、信用证等,可用公司及子公司名下的房屋、机器设备和土地使用权等资产提供担保。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审批为准。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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