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31日收盘,福莱特(601865)报收于15.67元,下跌1.38%,换手率0.73%,成交量13.84万手,成交额2.18亿元。
资金流向
12月3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528.46万元,占总成交额16.16%;游资资金净流入1388.85万元,占总成交额6.36%;散户资金净流入2139.61万元,占总成交额9.8%。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涵盖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与股东会职权、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等内容。章程明确了公司注册资本、股本结构、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管的任职资格与责任。同时规定了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程序及章程修改机制。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广西晟汇泰新能源有限公司和安阳市泰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合计41,106.6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本次担保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无需另行审议。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福莱特H股公告(福萊特玻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与股东大会、董事与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事项。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5,719,820.25元,股份总数为2,342,879,281股,其中A股占81.15%,H股占18.85%。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人。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章程同时明确了股东权利义务、董事高管忠实勤勉义务、利润分配政策及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决策程序。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的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和12月9日分别召开董事会及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585,719,820.25元,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法定代表人为阮洪良。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在上交所网站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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