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31日收盘,东芯股份(688110)报收于131.35元,下跌2.64%,换手率7.4%,成交量32.75万手,成交额45.04亿元。
12月3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955.92万元,占总成交额1.77%;游资资金净流入1.09亿元,占总成交额2.42%;散户资金净流出2944.44万元,占总成交额0.65%。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7,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符合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已获董事会批准,保荐机构无异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将用于补足募投项目资金缺口及日常经营,并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及会议召开、表决程序。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一名。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职权。重大事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回避表决。规则还规定了董事会会议的记录、档案保存及决议执行机制。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原则、构成与发放方式。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专项奖励及福利。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薪酬与公司业绩、个人考核挂钩,强调激励与约束并重。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非独立董事若在公司任职则按岗位确定薪酬。薪酬调整参考行业水平、通胀、公司盈利等因素。制度还规定了薪酬追回机制及信息披露要求。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修订,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股东会与董事会的职权及议事规则、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内部审计、通知与公告方式等内容。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2,249,758元,股份总数为442,249,758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公司设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利润分配坚持现金分红优先,具体方案由董事会提出并经股东会审议。章程还规定了股份回购、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的决策程序。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97,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超募资金及其利息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产品,有效期自2026年1月3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无异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已累计使用149,323.60万元。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9日,登记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会议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及《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其中前两项为特别决议议案。
东芯股份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本次修订主要涉及董事会会议出席规定和利润分配政策,明确董事审议事项时的审慎义务,并调整现金分红条件。相关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备案手续。同时,公司修订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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