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30日收盘,长春一东(600148)报收于19.53元,下跌0.61%,换手率0.74%,成交量1.04万手,成交额2043.96万元。
资金流向
12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87.58万元,占总成交额9.18%;游资资金净流出63.95万元,占总成交额3.13%;散户资金净流入251.53万元,占总成交额12.31%。
长春一东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经理层2024年度绩效薪酬兑现情况的议案》《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表决结果均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修订和制定的信息披露相关制度旨在落实新《公司法》及相关监管要求,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长春一东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以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0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948%。所有议案均获通过,无否决议案。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春一东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议案,其中关联交易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长春一东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制度明确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等相关方的信息披露义务,要求披露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或《中国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平台。制度涵盖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与披露标准,明确重大事件的披露时点及流程,规定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信息披露工作,并设立信息传递、审核、披露流程及保密措施,同时明确责任追究机制。
长春一东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情况下,可依法依规暂缓或豁免披露相关信息。制度规定了暂缓与豁免的信息范围、内部审核程序及登记备案要求,并强调不得滥用该机制规避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事项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查、董事长审批,登记材料须保存不少于十年,并按规定报送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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