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2月27日胜通能源发布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山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显示:胜通能源因2024年至2025年上半年部分贸易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2024年年报、2025年半年报及三季报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列报不准确,违反信息披露办法。山东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对董事长张伟、财务总监宋海贞、总经理王兆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公司已启动整改并承诺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近1年,胜通能源无研报覆盖。
胜通能源2025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公司主营收入45.13亿元,同比上升21.34%;归母净利润4439.4万元,同比上升83.58%;扣非净利润1379.07万元,同比下降20.77%;其中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4.74亿元,同比上升11.33%;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402.87万元,同比上升276.15%;单季度扣非净利润926.8万元,同比上升2184.4%;
胜通能源(001331)主营业务:LNG的采购、运输、销售以及原油、普货的运输服务。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