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26日收盘,皖通高速(600012)报收于15.16元,上涨1.54%,换手率0.43%,成交量5.02万手,成交额7553.95万元。
资金流向
12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42.7万元,占总成交额1.89%;游资资金净流入28.0万元,占总成交额0.37%;散户资金净流出170.69万元,占总成交额2.26%。
皖通高速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旨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投资价值。办法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规定了沟通对象、内容及方式,要求在重大事项发生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明确了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及董秘室等相关职责。公司应多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妥善处理投资者诉求。
皖通高速董事会战略发展及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发展及投资委员会,明确其职责包括制定公司战略规划、监控战略执行、审议重大投资并购方案、审查投资项目进度及后评价报告,制定ESG风险管理框架,审议ESG战略目标及年度ESG报告,并向董事会提交议案。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主席由董事长担任,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皖通高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并行使监事会职权。委员会由3至5名非执行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主席由独立董事担任。细则规定了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包括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审阅财务报告、监督内部审计、检讨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等,并要求定期召开会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皖通高速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及监督。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需按计划执行,变更用途须经股东会决议。募投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需重新论证并披露。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荐人每年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皖通高速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明确了内幕信息的定义与范围,包括公司经营、财务及重大事项等尚未公开的信息;规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及登记备案要求,要求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报送工作。制度还强调内幕信息保密责任,禁止内幕交易行为,并明确违规处罚措施。
皖通高速董事会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明确其职责包括研究董事与高管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任免建议等。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主席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提供资源支持,委员会可聘请专业意见。
皖通高速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在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对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管理,明确外部单位或个人在获取公司未公开信息时的保密义务,禁止使用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防止内幕交易。公司要求外部信息使用人不得在文件中使用未公开信息,除非与公司同步披露,并须签署《保密提醒书》。如因泄密导致公司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皖通高速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及责任主体。制度强调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涵盖定期报告、临时报告、重大事件等内容,并规定了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子公司等相关方的信息披露职责。制度还建立了信息披露的保密机制、培训机制及违规追责机制。
皖通高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明确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的职责,包括协调内外部审计沟通、审阅财务信息、监督审计实施、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提议聘任或改聘审计机构等。制度规定审计委员会需在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后审阅财务报表,督促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并在审计完成后提交审核意见及续聘或改聘决议。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委员须履行保密义务,防止内幕交易。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制度同时废止。
皖通高速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聘任与解聘程序、职责范围及离任规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需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股票变动管理等事务。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协助履行职责。细则还规定了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条件及职责,并明确了董事会秘书解聘情形及离任审查要求。
皖通高速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明确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行为规范。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临时报告、定期报告中暂缓或豁免披露的情形。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并需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做好登记和保密工作。制度要求在信息不再具备暂缓或豁免条件时及时披露,并对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保存记录不少于十年。
皖通高速总经理工作条例(2025年12月修订)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总经理工作条例》,明确总经理的职责、权力与义务。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执行董事会决议。条例规定了总经理在战略规划、投资决策、财务管理、人事任免等方面的职权范围,以及履职过程中的诚信勤勉义务和回避制度。同时明确了总经理的聘任、解聘、辞任程序及考核奖惩机制。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应参照执行。
皖通高速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管理办法》,规范公司接待投资者、证券机构、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的调研、采访、业绩说明会等活动,确保信息披露公平,防范选择性披露和内幕交易。办法明确了接待原则、沟通内容、预约登记、身份核实、承诺书签署、信息保密等要求,强调不得提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并规定了董事会秘书在接待活动中的组织与管理职责。
皖通高速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相关人员在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时,须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制度涵盖重大交易、诉讼仲裁、关联交易、担保、财务资助、利润分配、募集资金变更、股权激励、破产等重大事项的报告范围和标准,并规定了报告程序、保密义务及责任追究机制。
皖通高速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36项制度,新增《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选举吴长明为董事会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委员;聘任丁旭东为公司总工程师;审议2024年度经理层契约化考核、工资总额分配情况;同意为皖赣公司提供委托代管服务,收取代管费37.63万元;批准2025年度合规管理、内审工作及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报告,并制定2026年度相关工作计划。
皖通高速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及选举职工董事、聘任总工程师的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收到吴长明、张金林、吴建民的书面辞职报告。吴长明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辞去执行董事及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仍任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张金林、吴建民因工作岗位变动辞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职务,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同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吴长明为职工董事,董事会聘任丁旭东为总工程师,任期均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
皖通高速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定义、关联人范围、审议程序及披露要求。规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金额在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发生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0.5%以上的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金额达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聘请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制度强调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禁止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及违规担保。
皖通高速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因违反法律法规、提供信息失实、工作疏忽等原因导致重大差错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责任形式包括通报批评、降职、降薪、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各部门及子公司相关人员,并涵盖对控股股东及外部信息提供方的责任追究。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皖通高速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职责,包括参与审计沟通、审议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签署确认意见等,并要求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发表意见,督促保密义务履行,确保年报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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