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26日收盘,国能日新(301162)报收于51.3元,下跌2.56%,换手率1.81%,成交量1.54万手,成交额8054.62万元。
12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85.07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590.6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94.37万元。
张海宁作为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属于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过处罚或公开谴责,担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吴西彬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提名人在充分了解其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及诚信记录等基础上,认为其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提名人声明吴西彬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未为公司提供中介服务,且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兼任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任职未超六年。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张海宁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与被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或其他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被提名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证券监管部门处罚,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吴西彬作为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属于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业务往来,且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行政处罚。吴西彬承诺将勤勉履职,保持独立性,并在不符合任职条件时及时辞职。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解除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因杨挺先生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拟提请股东会解除其独立董事职务。会议审议通过补选张海宁先生、吴西彬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谢会生先生因任期即将满六年申请辞职。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会议决定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临时股东会。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5日。会议审议《关于解除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及《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其中补选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候选人分别为张海宁和吴西彬。中小投资者将单独计票。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解除杨挺独立董事职务,并补选张海宁、吴西彬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杨挺因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视为不能履职,谢会生因任期即将满六年申请辞职。张海宁、吴西彬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职资格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二人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日新鸿瑞智慧能源(衢州)有限公司与华宝都鼎(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新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390万元。本次担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日新鸿瑞同时以其项目应收账款、发电设备提供抵押质押,日新鸿晟以其持有的日新鸿瑞100%股权提供质押。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不超过5.5亿元,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28,376.57万元,无逾期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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