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26日收盘,迎丰股份(605055)报收于9.58元,下跌2.24%,换手率2.67%,成交量11.74万手,成交额1.13亿元。
资金流向
12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916.66万元,占总成交额16.9%;游资资金净流出313.99万元,占总成交额2.77%;散户资金净流入2230.65万元,占总成交额19.66%。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等议案。
迎丰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5年12月26日,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傅双利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选举产生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聘任徐叶根、余永炳、朱立钢、周湘望为副总经理,周永华为财务负责人,姚勇为董事会秘书;审议通过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各项任职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迎丰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时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傅双利、傅泽宇、马颖波、徐叶根、余永炳、周湘望及独立董事杨志清、陈华妹、谭国春、王璐。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7.8217%,无否决议案。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合法有效。
迎丰股份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评估值43,275.68万元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等资产,向全资子公司绍兴宇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其中43,25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宇波新材料注册资本由50万元增至43,3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仍为100%。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需办理资产变更及登记手续,存在不确定性。
迎丰股份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倪慧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倪慧芳女士现任公司营销管理部经理,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具备担任董事的资格条件。其任期将与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迎丰股份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傅双利为董事长,并聘任其为公司总经理。董事会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马颖波、徐叶根、余永炳、周湘望、傅泽宇,独立董事杨志清、陈华妹、谭国春、王璐,职工代表董事倪慧芳。同时确定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并聘任徐叶根、余永炳、朱立钢、周湘望为副总经理,姚勇为董事会秘书,周永华为财务负责人。
迎丰股份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确认总经理傅双利、副总经理徐叶根、余永炳、朱立钢、周湘望,董事会秘书姚勇,财务负责人周永华均符合任职条件,未发现存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姚勇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具备履职所需专业知识和经验。提名委员会同意将上述人选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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