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每日必读 - 正文

股市必读:曙光股份(600303)12月2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9.2万元,占总成交额1.15%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2-26 04:59:0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截至2025年12月25日收盘,曙光股份(600303)报收于3.33元,上涨1.22%,换手率1.91%,成交量12.92万手,成交额4272.7万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2月2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9.2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17.9万元。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曙光股份79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190.80万股,因公司业绩未达目标值,解除限售比例为80%,该部分股票暂不上市。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回购注销51.3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总股本的0.08%,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2月2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9.2万元,占总成交额1.15%;游资资金净流出68.7万元,占总成交额1.61%;散户资金净流入117.9万元,占总成交额2.76%。

公司公告汇总

曙光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一是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79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190.80万股,占总股本的0.28%,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目标值,解除限售比例为80%,该部分股票暂不上市。二是因1名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不再具备资格、1名个人考核未达标及公司层面业绩未达目标,合计拟回购注销51.30万股限制性股票。

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关于曙光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限售期已于2025年11月28日届满。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8.20%,达到业绩考核触发值,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80%。因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及个人层面考核未达标,公司拟回购注销51.30万股限制性股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曙光股份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1名激励对象合同到期未续约,公司拟回购其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3.00万股;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到触发值未达目标值,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80%,拟回购47.82万股;另有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拟回购0.48万股。本次合计拟回购注销51.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回购价格分别为1.22元/股或加同期存款利息,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曙光股份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的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79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190.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到触发值但未达目标值,激励对象自愿承诺将本次可解除限售股票延长锁定至2026年5月29日,暂不上市。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将按规定办理后续手续。

曙光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5年12月25日,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目标、1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未达标及1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51.3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8,360.4211万股减少至68,309.1211万股,注册资本相应减少。债权人可自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曙光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