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24日收盘,华宝新能(301327)报收于57.15元,上涨0.02%,换手率1.46%,成交量1.12万手,成交额6374.41万元。
12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60.56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467.5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93.02万元。
华宝新能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2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循环使用;调整审计委员会成员,选举白炜先生为委员;聘任楚婷女士为内审负责人;将募投项目“数字零碳产业园项目”名称变更为“新能壹号大厦项目”;提议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6日。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变更内审负责人的议案。因工作调整,楚婷女士辞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白炜先生被选举为新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组成变更为李斐先生(主任委员)、白炜先生、谷琛女士。同时,董事会聘任楚婷女士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均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楚婷女士现任公司董事,持有员工持股平台嘉美盛0.6190%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46万股,与公司其他主要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处罚或纪律处分。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字零碳产业园项目”名称变更为“新能壹号大厦项目”。此次变更系因公司已取得《深圳市建筑物命名批复书》,为便于项目报建而进行,不涉及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实施方式等其他变更,不影响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华宝新能拟使用不超过2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该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此举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
华泰联合证券对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公司原募投项目“数字零碳产业园项目”因取得《深圳市建筑物命名批复书》,为便于项目报建,现变更为“新能壹号大厦项目”。本次仅变更项目名称,不涉及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实施方式等其他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该变更事项无异议。
华泰联合证券对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投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对公司和股东利益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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