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23日收盘,英诺激光(301021)报收于46.65元,上涨7.04%,换手率8.53%,成交量12.97万手,成交额5.94亿元。
资金流向
12月2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63.13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4394.97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4958.1万元。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该事项符合《上市规则》《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除首次授予部分4名和预留授予部分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外,首次授予部分63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32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范围,归属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因2024年度营业收入未达业绩考核目标,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59.73万股和预留授予25.00万股;因激励对象离职及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作废2023年激励计划相关股票合计28.23万股,总计作废113.16万股。同时,因2024年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将2023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2.38元/股调整为12.28元/股。董事会确认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达成,合计可归属71.8009万股。此外,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并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作废2022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尚未归属的113.16万股限制性股票;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将授予价格由12.38元/股调整为12.28元/股;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确认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的公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为提高会议效率并结合整体工作安排,公司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将另行发布通知,提请股东会审议该议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非独立董事按所任职务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不低于总额的50%。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存在违规情形时可追索已发薪酬。薪酬调整依据行业水平、通胀、公司盈利等因素进行。
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2024年度营业收入未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触发值,导致首次授予部分59.73万股及预留授予部分25.0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合计84.73万股作废失效。公司已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作废手续。
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2.38元/股调整为12.28元/股。首次授予63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32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可归属数量合计71.8009万股。同时,因激励对象离职、公司业绩未达目标及个人考核未达标,合计作废28.43万股限制性股票。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未发生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当情形。公司2024年总营业收入为4.47亿元,达到考核触发值,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9.34%。首次授予部分63名激励对象可归属49.4652万股,预留授予部分32名激励对象可归属22.3357万股。本次归属尚需办理信息披露及后续手续。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024年度营业收入未达业绩考核触发值,作废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59.73万股及预留授予部分25.00万股;因激励对象离职、业绩未达标及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作废2023年激励计划相关限制性股票合计28.43万股。本次合计作废113.16万股。该事项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亦不影响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首次授予63名激励对象可归属49.4652万股,预留授予32名激励对象可归属22.3357万股,合计71.800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48%。归属价格为12.28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9.34%,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已确定。监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归属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每10股派1.000000元现金,根据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12.38元/股变为12.28元/股。本次调整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及法律顾问均认为调整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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