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22日收盘,重庆燃气(600917)报收于5.53元,上涨0.0%,换手率0.26%,成交量4.02万手,成交额2225.51万元。
资金流向
12月2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41.38万元,占总成交额6.35%;游资资金净流入199.63万元,占总成交额8.97%;散户资金净流出58.25万元,占总成交额2.62%。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已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章程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会与监事会职责、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要求、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清算程序以及章程修改等内容。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61,039,760元,股份总数为1,561,039,76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章程还规定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行为规范、独立董事职责、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及信息披露等事项。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经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规则明确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包括四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负责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规则对董事会会议的召集、通知、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决议形成、会议记录及关联董事回避制度等作出详细规定,强调董事对决议的责任,确保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召开程序、提案与通知、会议召开及表决决议等内容。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规定了年度和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条件、召集程序、提案权限、会议主持、表决方式及决议通过标准等事项,并明确股东会职权范围,包括选举董事、审议财务方案、重大资产处置、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决策权限。
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就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了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等议案。表决结果显示各项议案均获通过,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79人,代表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7.9973%。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重庆燃气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会议由董事顾宏峰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同意票占99.6690%,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同意票比例均超过99.6%。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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