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22日收盘,恒兴新材(603276)报收于16.46元,下跌0.72%,换手率1.85%,成交量1.4万手,成交额2321.1万元。
12月2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97.9万元,占总成交额21.45%;游资资金净流入493.02万元,占总成交额21.24%;散户资金净流入4.88万元,占总成交额0.21%。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千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股东共7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0,209,3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6%。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包括《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和《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两项子议案均获通过,无否决议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决议合法有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12月22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相关子议案。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选聘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决定,控股股东不得干预。选聘应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等,其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制度还规定了续聘、改聘情形及审计项目合伙人轮换要求。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原则、适用对象、薪酬构成、发放方式及调整机制。制度适用于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50%。薪酬与公司业绩、个人履职情况挂钩,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依据考核结果发放。公司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薪酬方案制定与考核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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