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每日必读 - 正文

股市必读:浙江东日(600113)12月22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118.13万元,占总成交额9.08%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2-23 00:43:1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截至2025年12月22日收盘,浙江东日(600113)报收于61.64元,上涨2.14%,换手率1.78%,成交量7.32万手,成交额4.54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2月22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118.13万元,占总成交额9.08%。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温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通过无偿划转方式间接持有浙江东日48.15%股份,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2月22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118.13万元,占总成交额9.08%;游资资金净流入63.34万元,占总成交额0.14%;散户资金净流出4181.47万元,占总成交额9.22%。

公司公告汇总

收购报告书(温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温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取得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从而间接持有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48.15%股份。本次收购系经政府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情形。收购前后,浙江东日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温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收购不涉及资金支付,收购人无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处置股份的计划。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温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受让温州市国资委持有的温州现代集团90%股权和浙江省财开公司持有的温州现代集团10%股权,从而间接持有浙江东日48.15%股份。本次收购不涉及资金支付,不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收购人已就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等事项作出承诺。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温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温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受让温州市国资委持有的温州现代集团90%股权和浙江省财开公司持有的温州现代集团10%股权,从而间接持有浙江东日48.15%股份。本次收购未导致浙江东日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实际控制人仍为温州市国资委。收购人已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收购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收购过程中不存在重大证券违法行为。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浙江东日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