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特发信息(000070)12月17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请问公司二股东陈传荣是不是最近宣判的对公司合同诈骗罪一案的被告人?为确保该案判决生效后的执行,公司或司法办案机关有没有对他持有的1166多万股公司股票采取查封冻结或限制流转措施?另外该案已在2022年7月公安立案及今年12月11日深圳中院一审宣判,为什么期间即今年半年报后三季报前陈传荣所持公司股票减少了90多万股,他是主动减持还是被动减持?
特发信息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2025年三季度报告披露的前十大股东中的陈传荣与公司日前披露的《关于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3)中主要被告陈传荣属于同一人。目前该案仍在司法程序,公司将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努力追赃挽损。谢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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