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复华(600624.SH)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拟聘任沈敏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沈敏具备履行副总经理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截至公告披露日,沈敏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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