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2月13日康欣新材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显示: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善新华昌于2020年至2021年期间,因取得厦门超凡特进出口有限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少缴税款合计1,122,054.74元,被认定为偷税。嘉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作出处罚决定,对少缴税款处以50%罚款,计561,027.39元,并追缴各项税费及附加合计1,141,085.02元,同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公司表示该事项发生在2022年前,已启动内部追责,加强合规管理,事件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近1年,康欣新材无研报覆盖。
康欣新材2025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公司主营收入2.78亿元,同比下降43.74%;归母净利润-1.89亿元,同比下降50.96%;扣非净利润-1.96亿元,同比下降53.04%;其中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9187.05万元,同比下降52.36%;单季度归母净利润-5523.62万元,同比下降44.57%;单季度扣非净利润-6128.72万元,同比下降57.24%;
康欣新材(600076)主营业务:研发、制造、销售生物质材料;货物进出口业务;货物运输;种植、培育、推广各类优质林木及林木种苗;开发、建设林业深加工原料基地;研制、收购、加工、制造、销售木制品(含竹木混合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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