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万马股份(002276)12月09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尊敬的董秘您好!贵公司二股东陆珍玉2025年连续三个季度减持贵公司股票,请问她是以什么形式减持的?减持前贵公司为什么不发公告?谢谢!
万马股份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4年11月20日,公司发布《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公告》,智能科技集团、陆珍玉女士等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其合计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降至5%以下,且相关股东均非公司董监高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前述股东其后续股份减持行为无须再单独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