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1月29日标准股份发布的《标准股份关于收到陕西证监局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显示: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收到陕西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田斌、胡过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施字[2025]44号)。经查,公司2023年年报中供应链项目应收款项往来主体核算错误,信用减值损失计提不充分,导致财务报表相关数据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陕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田斌、财务总监胡过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公司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近1年,标准股份无研报覆盖。
标准股份2025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公司主营收入2.59亿元,同比下降24.87%;归母净利润-4598.76万元,同比上升3.57%;扣非净利润-4786.0万元,同比上升14.18%;其中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7399.43万元,同比下降32.4%;单季度归母净利润-3746.6万元,同比下降84.0%;单季度扣非净利润-3634.61万元,同比下降64.28%;
标准股份(600302)主营业务:缝制设备研发、生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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