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18日收盘,新疆众和(600888)报收于8.26元,下跌3.28%,换手率2.46%,成交量34.59万手,成交额2.87亿元。
资金流向
11月1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60.02万元,占总成交额0.56%;游资资金净流入18.93万元,占总成交额0.07%;散户资金净流入141.09万元,占总成交额0.49%。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多项议案,包括修订多项公司治理制度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调整事项。其中,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议案尚需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会议表决结果均为全票通过。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5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2025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应参会监事5名,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5份,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5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监事侯晨回避表决,同意4票。律师事务所就相关议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取消监事会设置,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现任监事会及监事职务履行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27日,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会议审议包括取消监事会并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多项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其中,取消监事会和修订公司章程为特别决议议案,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临2025-080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及多项公司治理制度的修订议案。本次修订主要依据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监管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取消监事会设置,调整公司治理结构,修订内容涉及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等职权与议事规则,并对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条款进行更新。部分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该细则于2025年11月修订。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并提出建议,同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审议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情况下,可依规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制度规定了适用范围、具体情形、审核程序及登记备案要求,并强调信息披露的审慎性和保密性。相关信息若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可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处理,必要时可豁免披露。公司需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向监管部门报送相关登记材料。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股权管理等工作。制度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聘任与解聘程序、职责范围及履职保障措施,并要求其持续履行保密义务。公司应在董事会秘书空缺后3个月内完成聘任。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总经理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基本管理制度,提请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细则还规定了总经理的职权范围、责任义务、议事规则、资金资产运用权限及报告事项,要求总经理定期向董事会报告重大合同、资金运用、盈亏等情况,并在重大事项发生时及时通报。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037亿元,注册地址位于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18号。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发电、道路运输、高纯铝、电子铝箔、铝合金等生产销售及进出口业务。章程规定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总工程师。公司实施积极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现金分红。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设立专职部门组织实施相关活动。制度规定了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披露、股东权利行使等方面,并要求通过公告、股东会、网站、电话咨询、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方式开展沟通。公司需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禁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选择性披露或作出收益预测。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涵盖董事会职权、会议召集、通知、出席、表决、决议执行及档案保存等内容。规则强调董事的忠实与勤勉义务,规定董事会会议须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回避表决。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在审计、提名、薪酬委员会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用于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的情况。股东所持每股股份拥有与候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独立董事与普通董事分别投票,候选人得票须超过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方可当选。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符合条件的股东可征集投票权。细则明确了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资格审查、信息披露及选举失败后的处理机制。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监督管理等要求。募集资金须存放于专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使用募集资金需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涉及变更用途、超募资金使用等事项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及时披露。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接受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监督。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公司在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对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管理要求。制度规定,对外报送涉及内幕信息的,须将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备案,并书面提醒其履行保密义务。向外部信息使用人提供信息前需经证券部审核,且报送时间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内容限于业绩快报已披露范围。外部单位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交易。若因保密不当导致信息泄露,须立即通知公司并按规定向监管机构备案。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明确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所持股份的申报、买卖限制、信息披露及监督管理规定。制度要求相关人员在任职、信息变更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禁止在定期报告公告前、重大事项披露期内等特定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违规行为将被追究责任。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董事及高管的任职条件、搜寻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就董事提名、高管聘任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与核查,内部控制监督,财务信息审核,以及董事、高管履职行为监督等职责。细则规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超半数,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对重大事项提出建议。公司需为其履职提供支持与保障。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会议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要求、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机制等内容。规则强调股东会须依法行使职权,规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可在特定情形下召开。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决定注册资本增减、修改公司章程等。会议召集主体包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规则还明确了网络投票、关联交易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等机制,并规定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2025年11月修订),明确了关联人范围、关联交易类型及决策程序。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或法人发生交易达一定金额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并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共同投资、购买出售资产等事项需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部分情形可豁免审议与披露。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明确信息披露的内容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要求披露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证券部为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部门,董事会负责制度建立与实施,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制度还规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等相关方的信息披露职责,明确了重大事件的披露标准和流程,以及未公开信息的保密措施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公司建立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独立性要求、提名选举程序、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具备法律、会计或经济等领域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且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业务往来。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需占多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可行使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等。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履职权,并承担其履职所需费用。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2025年11月修订),明确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权限、召集程序、议案提交、表决机制及决议效力等内容。规则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规定了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会议的召集主体、召开方式、出席资格及表决程序。会议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持有人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约束力。规则还明确了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会议记录保存等要求,并规定争议解决方式及生效条件。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对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超半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相关薪酬方案需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范围、登记管理流程、保密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单位,要求在内幕信息公开前登记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按规定报送交易所。董事会为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行为将依规追责。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2025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已于2025年11月14日结束,有308名激励对象未行权,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652.80万份。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符合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已于2025年11月14日结束,共有308名激励对象未行权,公司拟对已到期未行权的1,652.80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且已获得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确认其合法合规性。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众和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众和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记名投票方式。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11月27日,符合条件的债券持有人可参会并行使表决权。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持有人所持面值总额过半数同意方可生效,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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