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18日收盘,空港股份(600463)报收于11.89元,下跌2.06%,换手率1.12%,成交量3.36万手,成交额4008.65万元。
资金流向
11月18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79.66万元,占总成交额6.98%;游资资金净流出195.65万元,占总成交额4.88%;散户资金净流出84.02万元,占总成交额2.1%。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夏自景主持。现场及网络投票合计出席股东3人,代表股份175,466,2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4887%。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和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及子议案共8项,以及《关于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空港股份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和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及其子议案,包括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同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的议案》。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表决方式符合法律规定。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8.4887%,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已经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定义、关联人范围及决策程序。制度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三十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三百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的,需董事会审议;交易金额超三千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的,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确保公允性。公司禁止为控股股东等提供财务资助或担保,除非按规定程序审议并提供反担保。制度还规定了关联董事、股东在审议中的回避义务,以及信息披露要求。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已经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要求、会议召开方式、表决与决议机制、会议记录及决议执行等内容。规则规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律师应对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股东会决议需公告,并由董事会负责执行。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已经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等管理要求。募集资金须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制度,专款专用,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需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变更募投项目须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保荐人发表意见。公司需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接受保荐机构现场核查。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已经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一名,董事会负责公司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高管聘任、利润分配方案制定等职权。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十日内召集。董事可委托他人出席,但需遵守关联事项回避等原则。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会议记录、决议公告及档案保存等事项也予以规定。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已经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制度,明确了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原则、程序、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要求。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行为,规定了担保事项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条件,并强调对被担保人资信状况的审查和反担保措施的落实。同时要求及时披露担保事项及相关风险情况。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已经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独立性要求、提名选举及更换程序。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不得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独立董事享有参与决策、监督关联交易、提议召开会议等权利,并应每年提交履职报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已经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亿元。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规定股东会为权力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章程明确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权利义务及行为规范。公司设立党的委员会,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利润分配方面,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10%。股份回购、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需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已经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原则、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及组织管理机构。办法规定对外投资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及无形资产出资等形式,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投资审批实行逐级制度,根据资产总额、净资产、成交金额、利润及营业收入等指标,分别由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子公司对外投资需履行公司审批程序。办法还涵盖投资实施、转让收回、财务管理、审计监督及信息披露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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