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18日收盘,江淮汽车(600418)报收于49.02元,下跌1.21%,换手率1.37%,成交量29.97万手,成交额14.83亿元。
资金流向
11月18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14.61万元,占总成交额0.28%;游资资金净流入2000.5万元,占总成交额1.35%;散户资金净流出2415.11万元,占总成交额1.63%。
江淮汽车九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九届一次董事会,选举项兴初为公司董事长,聘任李明为公司总经理,张鹏、罗世成、李卫华、陈继明为公司副总经理,赵宁刚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张丽军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王丽华、王欢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同时审议通过第九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并审议通过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江淮汽车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延长公司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的议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选举产生了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本次会议出席股东所持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4.1569%,所有议案均获通过,无否决议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合法有效。
江淮汽车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就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11月18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非独立董事等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江淮汽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变更及监督。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公司须设立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并与保荐人、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需履行相应程序并披露。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须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由保荐人发表意见。
江淮汽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及相关责任。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重大事件、关联交易、重大诉讼等。公司应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制度还规定了内幕信息管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责任追究机制等。
江淮汽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公司通过信息披露、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和参与权。制度还规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职责、人员要求、档案管理等内容,确保工作有效实施。
江淮汽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范围,规范内幕信息的登记、备案、保密及责任追究。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单位。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管理部门。内幕信息包括重大投资、资产变动、重大合同、公司重组、诉讼仲裁等未公开且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司需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按规定报送交易所。发现内幕交易行为需及时核查并上报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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