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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三环集团(300408)11月1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834.14万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1-19 02: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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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1月18日收盘,三环集团(300408)报收于45.09元,上涨2.22%,换手率1.4%,成交量26.17万手,成交额11.83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1月1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834.1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991.83万元。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三环集团拟发行H股并在港交所主板上市,相关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将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H股发行、章程修订等事项。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定《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的保密及档案管理制度》,强化合规管理。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1月1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834.14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57.6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991.83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的方案、发行规模、定价方式、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等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审议通过制定H股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治理制度草案,并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及聘请H股发行审计机构等事项。上述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决议真实有效。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28日。会议审议事项包括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聘请H股发行审计机构等议案。其中多项议案需经特别决议通过,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聘请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信永中和香港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近三年无民事诉讼承担责任情况,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的保密及档案管理制度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过程中的保密与档案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保守国家秘密法》《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全过程。公司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涉及国家秘密或国家机关工作秘密的文件资料,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备案后方可提供或披露。公司应与证券服务机构签订保密协议,确保其遵守中国保密要求。发现泄密或可能泄密情形应立即补救并报告。制度还明确了配合境外监管检查、档案管理、自查与监督检查及违规追责等内容。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该规则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后。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权限、授权、会议制度、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召开方式、表决与决议、会议记录等内容。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决定注册资本增减、修改公司章程等职权。对外担保、财务资助、重大交易等事项需经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分为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由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召集。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明确董事会的组成、职权、权限及会议制度。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及不少于3名独立董事。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高管等事项,并规定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及重大交易的审批权限。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召集。会议表决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涉及担保等事项需2/3以上董事通过。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独立性要求、提名选举及更换程序、职权范围、专门会议机制及公司为其履职提供的保障措施。制度强调独立董事应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并规定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事项进行审议。该制度将在公司H股上市后生效。

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旨在规范公司关联(连)交易的决策管理与信息披露,确保交易公允性与合规性。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等制定,明确了关联人、关连人士及关联(连)关系的认定标准,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审议程序、定价原则及信息披露要求。对于重大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认可、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同时明确了关联董事与股东的回避表决机制。

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香港上市规则》等制定。章程涵盖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股东会与董事会职权、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内容。明确股东会为权力机构,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独立董事,规定董事、高管的忠实与勤勉义务。公司可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利润,优先现金分红,原则上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30%。章程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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