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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宏达股份(600331)11月18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487.91万元,占总成交额6.32%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1-19 01: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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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1月18日收盘,宏达股份(600331)报收于10.98元,上涨0.46%,换手率2.48%,成交量50.35万手,成交额5.52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1月18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487.91万元,占总成交额6.32%。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宏达股份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议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1月18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487.91万元,占总成交额6.32%;游资资金净流入365.69万元,占总成交额0.66%;散户资金净流出3853.6万元,占总成交额6.98%。

公司公告汇总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审议通过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公司因向控股股东蜀道投资集团发行股票新增股份609,600,000股,总股本增至2,641,600,000股,注册资本相应增加。董事会同意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修订相关议事规则。会议还审议通过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以及制定公司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等议案。部分议案将提交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25日,A股股东可参会。会议审议包括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议案。其中,变更注册资本等相关事项为特别决议议案。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和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较2024年度减少20万元。四川华信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制度及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等议案。公司因向控股股东蜀道投资集团发行股票,总股本由2,032,000,000股增至2,641,600,000股,注册资本相应增加。拟修订《公司章程》多项条款,取消监事会设置,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制度将废止。本次变更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

宏达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人员组成、议事规则及工作程序。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公司财务监督、内外部审计协调、内部控制评估、财务信息披露审核等职能,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须为会计专业人士。细则规定了委员会在聘任审计机构、审核财务报告、监督高管行为等方面的职责,并要求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履职情况。

宏达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召集程序、提案要求、会议通知、股东权利义务、表决机制及会议记录等内容。规则强调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规范了年度和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条件,细化了股东提案权、表决权行使方式,特别是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累积投票制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并要求律师对股东会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

宏达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会议召集与通知、召开与表决程序等内容。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2人,职工董事1人,独立董事3名且占专门委员会多数。董事会行使包括发展战略制定、经营计划审批、高管聘任、利润分配方案制订等职权。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形下由相关主体提议召开。董事应亲自出席或委托出席,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部分事项需更高比例通过。规则还规定了回避表决、会议记录、决议执行及档案保存等要求。

宏达股份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任职资格、任免程序及职权范围。细则规定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公司设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总经理领导下分工负责。细则还规范了总经理办公会议的议事原则、组织程序、决策执行及报告制度,强调依法决策、科学管理和保密要求。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宏达股份公司章程(修订稿,尚需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章程修订稿,该修订稿尚需股东会审议批准。章程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表决程序、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权、独立董事职责、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及责任、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合并分立减资清算程序及章程修改程序等内容。公司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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