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14日收盘,ST泉为(300716)报收于13.2元,上涨0.38%,换手率0.91%,成交量1.45万手,成交额1917.17万元。
11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77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62.3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58.58万元。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新增两项临时提案,分别为补选吴志强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为控股子公司在银行等融资主体开设保证金专用账户提供担保的议案。前述提案由控股股东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提出,其持股比例合计22.06%,具备提案资格。会议还将审议修订公司章程、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补选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控股股东为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等事项。其中修订公司章程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拟向上海赢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售合计持有的安徽泉为100%股权,已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截至目前,交易方案仍在进一步协商中,尚未签署正式协议。公司已多次披露交易进展,后续将根据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卞水明、石巧珺、周永明递交的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三人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公司将补选新独立董事。经董事会提名,袁秀国、唐人虎、蔡维灿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控股股东泉为绿能提议增加吴志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补选将有四人竞争三个席位,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褚一凡女士及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广东国立科技控股有限公司、邵鉴棠先生,为公司向深圳市炽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获得的3000万元免息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行为旨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支持公司发展,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反担保,用于其在银行存储工资保证金并提交银行保函,以保障公司在贵州省安顺市的光伏EPC项目顺利履约。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已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国立控股所持部分股份原定被司法强制执行,涉及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29万股。因债权转让,原债权人梁俊晖将相关债权转让给上海智策管理合伙企业,后者申请变更为案件申请执行人,并已获法院支持。现债权人已申请撤回协助执行通知书,原减持计划不再执行。本次减持计划未实施,不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公司持续关注股份变动情况并督促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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