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14日收盘,*ST和科(002816)报收于22.31元,下跌3.42%,换手率3.31%,成交量3.31万手,成交额7424.65万元。
11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866.77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507.7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359.04万元。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孟宇亮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分别由孟宇亮、纪贵宝等人组成。会议聘任孟宇亮为公司总经理,王文涛为财务总监,王萌为董事会秘书,任期均为三年。上述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决议,符合相关规定。
北京市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等多项议案。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部分公司制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等议案,并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孟宇亮、金文明、张团结、王蓓蓓及独立董事纪贵宝、徐张宝。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38人,代表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457%。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同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孟宇亮为董事长,并聘任其为公司总经理。董事会成员共6人,包括4名非独立董事和2名独立董事。同时完成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聘任王文涛为财务总监,王萌为董事会秘书。部分原董事、监事离任,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原则、构成及考核机制。独立董事享有固定津贴,非独立董事按职务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并可获得长期激励。薪酬与公司业绩、个人考核挂钩,出现违规、失职等情况将降薪或扣薪。薪酬调整依据行业水平、通胀、公司盈利等因素,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方案,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规则明确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人,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职权。董事长可行使法定代表人职权,并在特定条件下决定小额对外投资。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选举、更换程序及职责权限。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且与公司无直接利害关系。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可行使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发表独立意见等,并要求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规则明确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符合条件时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等均按《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律师应对会议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需专款专用,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公司须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或质押等变相改变用途的行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超募资金使用、节余资金处理等事项需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披露。董事会应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会计师事务所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1月13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章程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与议事规则、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及章程修改等内容。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施行,原章程同时废止。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制度明确了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的定义,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及审议程序,规定了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要求。关联交易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关联董事和股东应回避表决。重大关联交易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公司融资及对外担保行为的审批权限、管理流程和风险控制要求。制度规定融资需经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会分级审批,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特定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财务部负责日常管理,独立董事须对对外担保发表专项意见。制度强调反担保措施、信息披露及违规追责机制。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组织管理机构及决策程序。制度规定,对外投资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发展战略,重大投资事项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并建立投资全过程管理机制,涵盖立项、可行性研究、实施、后期管理及收回转让等内容。同时明确了财务、审计、信息披露及责任追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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