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14日收盘,泽璟制药(688266)报收于105.9元,下跌0.09%,换手率1.03%,成交量2.74万手,成交额2.89亿元。
11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455.78万元,占总成交额5.03%;游资资金净流出6.57万元,占总成交额0.02%;散户资金净流出1449.2万元,占总成交额5.01%。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同意注射用ZG006联合依托泊苷及顺铂用于晚期神经内分泌癌的临床试验。ZG006是公司自主研发的三特异性抗体药物,已获中美临床试验许可,并被纳入国家药审中心突破性治疗品种,获美国FDA孤儿药资格认定。该临床试验获批对公司近期业绩无重大影响,后续仍需开展临床试验并经审批方可上市。药品研发存在周期长、风险高、投入大等不确定性。
郭冰声明具备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任职时间未超六年,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取得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郭冰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经审查,郭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与独立性要求。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独立董事职务。提名委员会同意将其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审议。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郭冰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任职,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相关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提名人确认其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发现有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三家,且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袁鸿昌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提名郭冰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袁鸿昌的辞职将在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同时,公司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郭冰拟任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上述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上市旨在满足公司国际化战略及海外业务布局需要,提升国际品牌知名度,增强综合竞争力。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获得中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等相关监管机构的备案、批准或核准。目前具体发行细节尚未最终确定,本次发行上市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注销美国全资子公司Gensun Biopharma Inc.的议案。该子公司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588.8838万美元,最近一年及一期营业收入为0,净资产分别为-409.88万美元和-952.28万美元。本次注销系为整合资源、优化管理结构、降低研发成本。子公司研发工作已由公司承接,注销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和合并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通讯政策(草案),明确公司与股东之间通讯的准则,确保信息传递的平等、及时、有效、透明、准确及公开。公司通过中期报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股东会及监管机构网站和公司官网等渠道向股东传达信息。公司通讯包括董事会报告、财务报告、会议通知、通函等,将在联交所、上交所及公司网站披露,并提供中英文版本供股东选择。股东可通过公司网站获取公司业务发展、治理信息及新闻稿,并可查询公司联系方式以提出意见或索取资料。董事会批准业绩后,公司将及时发布业绩公告,涵盖经营表现、股息建议及股份过户暂停信息等。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提名候选董事的程序(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需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交书面提案,并提供被提名人基本信息、简历、《香港上市规则》要求披露的资料及同意书。公司须公告或发出补充通函,确保股东有至少10个营业日考虑相关信息。本政策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及员工多元化政策(草案)》,旨在落实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多元化的方针。政策明确在董事、高管及员工的聘任中坚持用人唯才原则,综合考虑性别、年龄、文化背景、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行业经验、种族、知识和服务年期等因素。董事会及提名委员会将评估候选人的多元化背景、资格、时间投入、诚信声誉及对董事会的贡献。公司致力于实现董事会和管理层性别多元化,确保至少有一名与其他成员性别不一致的成员,并推动女性人才发展。政策将在H股上市后生效,相关内容将每年在企业管治报告中披露。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司拟订了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并修订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内部治理制度,部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制定了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上述制度将在公司H股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董事会获授权可根据监管要求和实际情况对相关文件进行调整。
泽璟制药拟调整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中部分子项目投资金额,减少杰克替尼片治疗中重度特应性皮炎和强直性脊柱炎III期临床试验投资金额合计21,500万元,用于新增注射用ZG006治疗复发性小细胞肺癌III期临床研究项目投入16,500万元及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本次调整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拟聘请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信永中和(香港)具备相关专业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记录,能够满足公司H股发行上市的审计要求。审计费用将由董事会及/或管理层与其协商确定。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总经理工作细则(草案)》,明确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及绩效评价机制。细则规定总经理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对董事会负责。同时明确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公司设立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细则还规定了总经理在资金资产运用、合同签署等方面的权限,并要求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该细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该细则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后。战略与ESG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董事长任主任委员,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生产经营决策、ESG策略及风险评估等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委员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并将议案及结果书面报送董事会。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专长。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检讨财务报告完整性、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协调等。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本细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职责包括提出薪酬政策建议、审查管理层薪酬、制定股权激励计划、审议离职补偿等事项,并向董事会提交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披露具体理由。本细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该细则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后。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至少含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标准、程序及候选人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规模和构成提出建议,并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与成员多元化情况。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草案)》,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防范内幕交易行为。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明确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及相关责任人在内幕信息管理中的职责。要求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控制知情人范围,及时登记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公司需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证券情况进行自查,发现违规应及时处理并上报监管机构。制度还规定了保密义务、责任追究机制及档案保存期限。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要求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泄露。规定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明确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责任。制度还涵盖信息保密、财务内控、内幕信息管理、信息披露流程及违规处理措施等内容,并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后。该制度依据《上市规则》《公司法》《证券法》《香港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制定,明确了关联(连)人、关联(连)关系的定义,规范了关联(连)交易的决策权限、审议程序、定价原则及信息披露要求。制度强调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原则,关联董事及股东需回避表决,并对交易审批权限按金额和比例分级规定,重大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保密法》《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分支机构,涵盖境外发行上市全过程。公司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向境外机构提供涉密文件需履行审批和备案程序,涉及国家秘密或工作秘密的文件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公司应与证券服务机构签订保密协议,要求其妥善保管文件,工作底稿等档案应存放在境内。配合境外监管机构检查须经中国证监会或有关部门同意。公司应定期开展自查并落实整改。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该规则在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香港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升董事会运作效率与科学决策水平。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利润分配、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并明确董事会会议的召开、通知、表决程序及会议记录要求。规则还规定了董事的表决回避制度、独立董事延期开会权利及决议责任追究机制。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该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股东会职权、会议制度、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表决与决议、会议记录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表决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规则,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原议事规则失效。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涵盖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与股东会职权、利润分配、股份回购、对外担保等内容。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设董事会5至11名董事,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特定情形须提交股东会批准。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查、决策、合同订立、风险管理、信息披露及相关责任。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特别是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应审慎判断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禁止为资信不良或提供虚假资料者担保。董事会每年核查担保行为,防止违规担保。对外担保事项应及时披露,未经授权不得签署担保合同。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该制度依据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募集资金行为,加强管理,保障资金安全,维护股东利益。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等要求,规定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高风险投资或提供给关联人使用,并要求董事会、保荐机构等各方履行相应职责和监督义务。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选举、更换程序,规定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最多兼任3家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应占至少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和一名常居香港人士。独立董事享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等特别权利,并需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泽璟制药拟调整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新药研发项目”中的部分子项目投资金额,减少杰克替尼片治疗中重度特应性皮炎和强直性脊柱炎III期临床试验的投资金额,合计调减21,500万元。调减资金用于新增注射用ZG006治疗复发性小细胞肺癌的III期临床研究项目,投入16,500万元,并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多项议案,包括上市方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授权董事会处理相关事宜等。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变更独立董事、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聘请审计机构、注销美国子公司等事项,并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5日,登记时间为12月8日至9日。会议审议包括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H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变更独立董事等共13项议案,其中多项为特别决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在研产品注射用ZG006获得美国FDA孤儿药资格认定,用于治疗神经内分泌癌。ZG006是全球首个针对DLL3靶点的三特异性抗体,具有同类首创属性。该认定有助于后续研发、注册及商业化享受税收抵免、免除新药申请费及7年市场独占权等政策支持。公司仍需与FDA沟通后续临床试验及注册事宜,最终能否获批存在不确定性,对近期业绩无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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