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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永和智控(002795)11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841.88万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1-17 01: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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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1月14日收盘,永和智控(002795)报收于6.1元,上涨4.63%,换手率6.19%,成交量26.92万手,成交额1.63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1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841.88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2098.97万元。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永和流体智控拟取消监事会,其职能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1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841.88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257.0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2098.97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细则规定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禁止情形、职责范围,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组织、保密义务等,并明确其法律责任及解聘情形。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原因离职的行为。制度明确离职程序、职责延续、补选时限、股份转让限制、工作交接、保密义务及责任追究等内容,并规定离职后仍需遵守股份锁定、承诺履行等要求,确保公司治理稳定和信息披露合规。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等内容。规定年度股东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符合条件后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提案需属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通知须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表决程序要求合法合规,律师应对会议出具法律意见。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主要涉及法定代表人辞任规定、股份回购、股东会和董事会职权等内容。修订后的章程明确了法定代表人辞任后公司应在30日内确定新人选,增加了股份回购情形及程序,完善了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和表决程序。该修订已于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完成。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明确禁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垫付费用、拆借资金、代偿债务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制度规定了资金往来的审批流程、财务检查和内部审计要求,强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应以现金清偿,严格限制以资抵债行为。公司董事长为防范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财务部和内部审计部门分别负责落实措施和日常监督。对于违规行为,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明确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人员组成及议事规则。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担任,其中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审计委员会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制度规定了各委员会在战略规划、董事高管提名、财务审计监督、薪酬考核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和会议决策程序,并明确委员会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明确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与披露中的职责,包括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计划、审阅财务报表、督促审计进度、表决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内容。制度规定审计委员会需对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评价并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强调年报审计期间原则上不得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并要求做好保密工作,防范内幕交易。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明确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的管理规则,包括股份转让的禁止情形、窗口期买卖限制、年度可转让额度、信息申报与披露要求等内容。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范围包括登记在董事、高管名下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份。董事、高管需在买卖股票前申报计划,变动后两日内报告并公告。制度同时规定了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所有、信息披露义务及违规处理措施。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的范围、组织架构、职责权限及工作程序。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重要参股公司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的业务环节。内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负责财务审计、内控制度监督、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的审计,并定期提交审计计划和报告。制度还规定了审计档案管理、奖惩机制等内容,旨在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保障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组织架构及运作程序。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名。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聘任高管、制定基本管理制度等职权。涉及资产交易、对外投资、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达到一定标准的还需提交股东会批准。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会议的召集、通知、表决及决议程序均有明确规定。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信息披露的范围、内容、流程及责任主体。公司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需及时披露。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信息披露事务,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制度还规定了信息保密、责任追究等内容。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选举、权利义务及履职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且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独立董事人数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可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等特别职权,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可行使部分职权。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知情权、沟通机制及费用支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明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用于讨论关联交易、变更承诺、公司被收购等事项。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可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涉及关联交易、变更承诺等事项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可行使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等,相关决议需备案并保存会议档案十年。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可对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进行暂缓或豁免披露。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且可能引发不正当竞争或损害公司及他人利益的,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公司需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做好登记备案,并在条件消除后及时披露。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相关制度修订及新制定事项也获通过。会议决定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将废止,监事自动解任。授权管理层办理章程备案事宜。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章程备案事宜,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备案完成之日。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时间为当日14:20,网络投票时间为上午9:15至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25日。会议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其中包含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三项子议案。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至28日。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主要涉及法定代表人定义、股东会与董事会职权调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义务、股东权利、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内容。新增法定代表人辞任程序、股东会决议不成立情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等规定。部分条款如监事会相关条款被删除,相关内容由审计委员会行使。本次修订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为准。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本次修订系根据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多项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防范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等新制度。相关文件已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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