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13日收盘,龙建股份(600853)报收于4.44元,上涨0.23%,换手率2.08%,成交量21.04万手,成交额9313.23万元。
11月1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94.56万元,占总成交额4.24%;游资资金净流入22.48万元,占总成交额0.24%;散户资金净流入372.08万元,占总成交额4.0%。
上海锦天城(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对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11月12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新增投资计划、延长可转债发行决议有效期等相关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与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黑龙江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2025年养护工程施工项目A1标段。项目地点位于哈尔滨市、绥化市、大庆市,中标价为482,509,666.00元,计划工期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项目全长462.4公里,主要施工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安防路及交通安全设施等。二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60%工程量,三公司承担40%工程量。该项目施工任务约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64%。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及监督管理。募集资金需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需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严禁变相改变用途或提供给关联方使用。对于超募资金、闲置资金的使用,以及募投项目变更、节余资金处理等均作出明确规定。公司需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保荐人和会计师事务所需进行持续督导和鉴证。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新增2025年度投资计划、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四项议案。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31%。其中,议案3和议案4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海锦天城(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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