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13日收盘,金太阳(300606)报收于23.27元,下跌0.26%,换手率4.8%,成交量5.65万手,成交额1.34亿元。
资金流向
11月1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254.8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547.8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707.05万元。
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所具备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项目合伙人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均符合独立性要求。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70万元,与2024年度持平。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或废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调整股东会、董事会职权,取消监事会并设立审计委员会承接其职能,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时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11项需股东大会审议的制度,以及修订或制定22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的制度。相关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章程修订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公司制定该制度以规范通过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的信息发布与投资者问答。明确信息发布应遵循诚信、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原则,不得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选择性回复,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证券部为归口管理部门,董事会秘书负责审核,重要回复需董事长审批。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该制度规范董事和高管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退休等原因的离职程序。明确离职须提交书面报告,若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则在补选完成前原董事需继续履职。离职人员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移交,继续履行任职期间的公开承诺,并遵守股份转让限制及保密义务。公司有权对未履行义务者追责。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该制度以规范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原材料和库存产品价格波动风险。业务范围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商品、原材料及外汇,须与风险敞口相匹配。仅允许进行场内交易,禁止使用募集资金参与。业务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审批,设立工作小组实施,并严格执行授权管理、风险控制、定期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该制度以加强与投资者沟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价值。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原则、对象、工作内容及责任人,规定信息披露、沟通渠道、活动组织、档案管理等内容,强调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公司设立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制度规定审计职责包括检查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真实性、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事项,要求至少每季度报告一次审计情况,每年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审计人员须保持独立、客观、公正,任何部门不得妨碍审计工作。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该制度以加强子公司管理,涵盖子公司设立、投资变动、人事、财务、资金、担保、投资、信息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内容,明确控股子公司与参股公司的管理要求,确保战略执行和信息披露合规。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该制度明确在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时可依法豁免或暂缓披露信息。规定豁免披露的范围、条件及内部审核程序,允许在报告中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隐去关键信息方式处理敏感内容。相关登记材料需报送监管机构,并保存不少于十年。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公司制定该制度明确选聘年报审计机构的资格条件、程序及监督机制。选聘须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并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执业资格和良好声誉。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续聘需评价执业质量,变更需谨慎处理并公示结果,相关文件保存至少十年。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公司发布该细则明确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职权范围及行为规范。总经理负责主持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内部机构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高管,并审议一定额度内的关联交易及交易事项。细则还规定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报告制度及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义务。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于2025年11月修订章程,明确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与股东会职权、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通知与公告方式、合并分立减资清算程序及章程修改规则等内容。公司注册资本为138,347,826元,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独立董事不少于三人。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董事会秘书一名。利润分配以现金分红优先,董事会负责制定方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公司制定该规则明确股东会职权、召集程序、提案要求、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机制。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公告,提案须属职权范围并符合法律法规。表决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事项包括修改公司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决议应及时公告并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公司制定该细则适用于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的情形,规定股东所持选票数为其持股数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候选人需符合任职资格,由董事会审核后提交股东大会。当选董事须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支持,若当选人数不足董事会三分之二,需进行后续补选。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发布该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选举、更换程序及职责权限。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应参与决策、监督制衡、提供专业咨询,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包括知情权、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等。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该制度明确对外担保的管理原则、审批权限、审查程序、合同订立、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要求。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严禁未经授权的担保行为,并要求为担保对象提供反担保,确保资产安全。强调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在担保事项中的监督作用,明确违规责任追究机制。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该制度明确对外投资的定义、分类及审批权限。包括证券投资、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根据投资规模和类型,分别由股东会、董事会或管理层审批。设立专门机构负责项目论证、实施与监督,财务部负责资金筹措与会计处理,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投资处置需经相应决策程序批准。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发布该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召集。会议通知、提案程序、出席方式、表决机制、决议形成及会议记录等均有详细规定。董事应回避关联交易表决,利润分配需结合审计报告。董事会决议执行由董事长督促,并定期向董事通报。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公司制定该制度规范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确保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明确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及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规定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回避制度、信息披露要求。重大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制定该制度。募集资金应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高风险投资。使用需履行审批程序,变更用途、实施地点或投资项目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可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但需履行相应程序。公司应定期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监督。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制度
公司发布该制度明确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等各级机构和人员的职权范围及决策程序。涵盖对外投资、资产处置、关联交易、借款、担保、项目投资及日常经营事项的审批权限,规定不同金额和比例标准下的审批层级。重大事项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部分事项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严禁越权行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实施。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公司制定该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职责、任免程序及法律责任。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需具备法律、财务、管理等专业知识。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保密工作、组织培训等。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空缺期间需指定代行人员。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该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充分和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制定,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分支机构。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需及时披露。董事会负责制度实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该制度明确股份锁定、转让限制、信息披露及申报要求。规定董事和高管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禁止在定期报告披露前敏感期间买卖股票,严禁短线交易。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董监高需申报个人及亲属信息,接受股份自动锁定管理。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公司制定该制度明确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职责与程序。要求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财务会计报表,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审计时间、人员、计划,督促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并对审计后的财务报表进行表决,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还需指导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审阅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在发现重大缺陷或风险时及时报告。相关沟通记录需书面留存。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选择标准、任职资格和考核程序,并提出任免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变动需按规补足。履行职责包括拟定人选标准、搜寻候选人、审查资格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披露理由。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或兼并收购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下设工作小组负责日常联络和会议组织。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决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公司为规范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防范汇率、利率风险,制定该制度。交易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禁止风险投机行为。须基于实际外币收付款预测,金额和期限需相匹配。单笔或12个月内累计投资金额达净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超30%需提交股东大会。财务部门负责操作,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公司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该制度明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认定标准,规定内幕信息在公开前的登记、报送、保密管理流程。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登记并报送档案,公司需在披露重大事项时同步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责任追究。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公司制定该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权限,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发表独立意见等。规定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事项,如关联交易、承诺变更、公司被收购时的决策等。明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方式、议事规则及会议记录和决议要求,并强调参会人员的保密义务。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公司制定该制度明确对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进行责任认定和追究。规定重大差错的认定标准、处理程序及责任人追究形式,包括警告、通报批评、调岗、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责任追究遵循实事求是、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财务审计部门及相关人员。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明确其人员组成、职责、工作程序和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负责公司财务信息审核、内外部审计监督、内部控制评估等工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涉及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财务总监任免等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审查其履职情况并进行年度考核,监督公司薪酬制度执行。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策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工作小组由董事会秘书和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并执行决议。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公司制定该制度规范重大信息的内部传递与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明确重大信息的范围,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变更、重大风险及其他需披露事项,并规定信息报告义务人范围及报告程序。相关人员在知悉重大信息后需立即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提交书面材料。制度强调信息保密义务,明确未及时上报或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的责任追究机制。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该制度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委托理财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资金收益。委托理财应坚持安全性、流动性与保值增值原则,不得影响主营业务发展。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达到规定标准的须提交股东会审议。财务部负责理财计划的拟定、执行与日常管理,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公司需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委托理财风险控制及损益情况,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将股东大会更名为股东会,取消监事会,其职能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审议通过多项制度修订、制定或废止议案,涵盖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会议还审议通过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决定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在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严谨、客观、公允、独立,较好履行了责任义务,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将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时间为当日15:00,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至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21日。会议审议事项包括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以及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其中,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议事规则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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