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12日收盘,盛洋科技(603703)报收于11.73元,下跌1.68%,换手率2.6%,成交量10.79万手,成交额1.26亿元。
11月1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905.41万元,占总成交额22.97%;游资资金净流入412.65万元,占总成交额3.26%;散户资金净流入2492.76万元,占总成交额19.71%。
2025年11月12日,盛洋科技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叶利明为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法定代表人,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同时确认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周子学、郭重清、郭京生,周子学任召集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多项公司治理制度等议案。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多项公司治理制度修订、制定、废止议案。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其中取消监事会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合法有效。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12日收到非独立董事吴秋婷女士的辞职报告,因其公司治理结构调整,辞去非独立董事职务,但仍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及子公司董事职务。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吴秋婷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此次调整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吴秋婷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2,500股,将继续履行相关公开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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