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12日收盘,中电环保(300172)报收于5.77元,下跌1.2%,换手率5.23%,成交量27.37万手,成交额1.58亿元。
11月1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947.3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665.5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3612.86万元。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提名王政福、朱来松、仇向洋、朱士圣、张伟、许瑞青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海涛、吴海锁、陈良华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会议还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召开方式符合相关规定。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24日。会议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共提名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会表决。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陈良华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陈良华已书面同意提名。提名人确认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并承诺声明真实、准确、完整。被提名人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发现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且在公司及关联方无任职或持股关系。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吴海锁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吴海锁具备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且在公司及关联方无任职或持股关系,未为公司提供过中介服务,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王海涛作为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其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本人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属于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亦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本人未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无重大业务往来。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且在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不超过三家。王海涛承诺将依法勤勉履职,若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辞职。
吴海锁作为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属于公司前十名股东,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担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并承诺将勤勉履职。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王海涛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重大利益关系,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且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陈良华作为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属于持股1%以上股东或前十名自然人股东,亦未在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其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且在三家以内上市公司任职独立董事。陈良华承诺将依法勤勉履职,若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将立即辞职。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董事会会议,提名王政福、朱来松、仇向洋、朱士圣、张伟、许瑞青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海涛、吴海锁、陈良华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现任董事会成员在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前继续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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