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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杭州热电(605011)11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586.38万元,占总成交额12.74%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1-12 02: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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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1月11日收盘,杭州热电(605011)报收于22.4元,上涨0.67%,换手率1.39%,成交量5.56万手,成交额1.25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1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586.38万元,占总成交额12.74%。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杭州热电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其职权,相关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1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586.38万元,占总成交额12.74%;游资资金净流出543.99万元,占总成交额4.37%;散户资金净流出1042.39万元,占总成交额8.37%。

公司公告汇总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议案。上述部分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所有议案均获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其职权,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的内容不再适用。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现任监事会仍履行职责。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其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同时对《公司章程》进行多项修订,包括调整股东会、董事会相关条款,新增控股股东、独立董事等内容。相关制度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及监督管理。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需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出现重大变化,需重新论证并披露。超募资金和节余资金的使用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接受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与核查。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的职权、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会议召开及表决等事项。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律师应对会议出具法律意见。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并遵守信息披露要求。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10万元。公司住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月明路199号1号楼15层。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供热、发电、分布式光伏发电、煤炭批发、清洁能源技术开发等。章程规定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会与监事会职责、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利润分配政策、财务会计制度、审计机制及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决策程序。公司设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公司利润分配注重现金分红,连续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该规则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包括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外部与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内部控制、行使监事会职权等。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两名独立董事,且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重要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规则废止。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作为公司决策机构的职责和权限。规则涵盖董事的任职资格、选举与更换、权利与义务,以及董事会的组成、职权范围和会议程序等内容。董事需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董事会会议须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有效,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需特别审议程序。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基本原则,包括诚实信用、必要性、公允性等。规定了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的认定标准,以及关联交易的审议和披露要求。关联交易需遵循定价公允原则,根据交易金额大小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对日常关联交易、共同投资、放弃权利等事项的审议和披露作出具体规定。公司应建立关联交易台账,定期检查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制度明确了经营性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定义,禁止关联方通过垫付费用、拆借资金、代偿债务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公司要求关联交易须基于真实交易背景,严格执行审批程序,防范资金占用风险。对于已发生的资金占用,原则上应以现金清偿,确需非现金资产抵债的,须经评估、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设立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财务负责人具体监管,内部审计部门日常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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